加入日期: | 2021.08.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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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安徽省 |
内 容: | **弘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开发区土地及房屋征**置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委托,现对“清溪大道拓宽改造房屋拆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名称:清溪大道拓宽改造房屋拆迁项目 *、项目编号:弘康招字(****)*** |
安徽弘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池州开发区土地及房屋征迁安置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委托,现对“清溪大道拓宽改造房屋拆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清溪大道拓宽改造房屋拆迁项目
2、项目编号:弘康招字(2021)0807号
3、项目单位:池州开发区土地及房屋征迁安置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4、项目概况:清溪大道拓宽改造房屋拆迁项目,详见采购需求。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本项目招标控制价:121214.76元。
7、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至安置结算结束。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含有房屋拆迁安置或拆迁服务等经营范围,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资质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资格,须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B类证书,且在开工时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管理岗位。
5、投标人业绩要求:近三年(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一例房屋拆迁项目类似业绩(须提供房屋拆迁合同并加盖公章)。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有房屋拆迁安置或拆迁服务等经营范围的企业,联合体其他成员承担房屋拆除工作,且联合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成员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②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事宜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7、投标人被池州市及周边县区房屋征迁主管部门拉入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23日至2021年8月27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
2、携带的报名资料:单位介绍信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及安全B证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至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招标文件。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避免人群聚集引发的交叉感染,本项目接受网络报名,请将以上资料扫描件发送至微信号qing18856200013,报名联系人:尤青,报名联系方式***
注:身份证上的姓名须与单位介绍信上的报名人相符,同时介绍信上注明联系人***
3、请于报名时间内至安徽省池州市南美花园二期朝阳楼10楼安徽弘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与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1年8月3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安徽省池州市南美花园二期朝阳楼10楼安徽弘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避免人群聚集引发的交叉感染,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必须参加现场开标。
(1)鼓励通过邮递方式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需标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投标人须将(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密封完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寄送至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会于投标人联系告知投标人收到的时间。(以收到时间为准,未能及时送达导致的任何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地址:池州市南美花园二期朝阳楼10楼,联系人:胡工,电话:***
(2)如项目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规定时间内自愿送达投标文件至开标现场(每家投标单位仅限一人),需全程佩戴口罩、出示有效健康码、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并严格按照规定进场,请所有进场人员自觉配合采购代理机构的疫情防控管理。依据有关疫情防控规定,谢绝体温超过37.3摄氏度的各方主体人员进入现场。不服从现场防疫管理规定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收其参与文件,后果自负。(特别提醒:所有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应在抵池后尽快且不得超过6小时,向所在村(居)委和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告。其中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人员,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和健康观察,分别在第1、4、7、14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疫情发生低风险地区来(返)池人员,必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绿码,方可进场交易。)
4、项目质疑受理。在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向采购人提出质疑的,在法律法规规定时间内,可以采用邮寄方式,将使用规范文本的质疑材料邮寄至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同时以打电话方式告知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以寄出质疑材料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五、投标保证金金额:
本项目需缴纳一次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保证金可以以下两种方式提交:
(1)保证金提交现金方式:以现金方式(投标保证金自行保管,仅中标单位中标后提交)。
(2)保证金转账方式:仅中标单位在中标公示期间提交到账。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池州汇景支行
收款人:安徽弘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34001766808053003876
支付方式:必须从投标人账户汇至上述指定银行账户(银行转账凭证上注明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
六、招标机构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池州开发区土地及房屋征迁安置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安徽弘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