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8.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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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10.17 |
招标业主: | 陕西省财政厅 |
招标代理: | 陕西金准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区: | 渭南市 |
内 容: | ***人民法院****年自定装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潜在的投标人可在**省******科技五路*号橡树星座B座***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ZDCG-****-*** *、项目名称:***人民法院****年自定装备 |
蒲城县人民法院2021年自定装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潜在的投标人可在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科技五路3号橡树星座B座902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09-13 14:30:00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ZDCG-2021-025
2、项目名称:蒲城县人民法院2021年自定装备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700,000.00元
4、最高限价: 700,000.00元
5、采购需求: 蒲城县人民法院2021年自定装备采购项目,1批, 采购预算: 700,000.00元,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蒲城县人民法院2021年自定装备采购,主要包括:交换机、投影仪、机房空调等设备采购,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自用
6、合同履行期限:2021-09-17 00:00:00 至 2021-10-17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5)《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7)《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8)《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有效续存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后的注册登记证;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证明资料或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协商担保函; (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税收缴纳证明: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须提供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或符合规定的政府采购信用担保保函;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
三、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08-30 17:00:00 止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科技五路3号橡树星座B座902室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投标人须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在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五路橡树星座B座902室购买招标文件。
四、 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09-13 14:30:00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科技五路3号橡树星座B座902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蒲城县人民法院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金准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
联系方式***
八、附件:
陕西金准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0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