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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大学虎石台附属第一实验小学食堂餐饮委托经营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1.08.23 标签: 辽宁省招标 小学招标 大学招标 
加入日期:2021.08.23
截止日期:2021.09.14
招标代理: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区:辽宁省
内 容:**政府采购网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大学虎**附属第一实验小学食堂餐饮委托经营招标公告 有效期: ****-**-** 至 ****-**-** 撰写单位: ************ (**大学虎**附属第一实验小学食堂餐饮委托经营)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大学虎**附属第一实验小
关键词: 小学 大学
 
招标公告正文
辽宁政府采购网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沈阳大学虎石台附属第一实验小学食堂餐饮委托经营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1-08-23 至 2021-08-30
撰写单位: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沈阳大学虎石台附属第一实验小学食堂餐饮委托经营)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大学虎石台附属第一实验小学食堂餐饮委托经营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9月14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113-00319
项目名称:沈阳大学虎石台附属第一实验小学食堂餐饮委托经营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0.00
最高限价(元):3,596,890.00
采购需求:

一、技术部分

★一、项目概况:沈阳大学虎石台附属第一实验小学食堂位于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现有教职工111人,就餐学生约1743人(其中1-2年级约706人,3-6年级约1037人),为教职工提供早餐、午餐,学生提供午餐服务。现公开对外招聘资质齐全、管理规范、业务精湛、综合实力较强、有经营学校食堂现场热加工服务管理经验的餐饮企业进行管理。

★二、服务要求

1.相关约定:

(1)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后应立即办理法律规定的相关经营资质及证件,确保学校食堂合法经营。如因中标单位未办理相关证件影响食堂经营,由中标单位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采购人全部经济损失。

(2)煤气费、水费、电费由中标餐饮企业承担并缴纳。

(3)委托服务期间内食堂设备正常维修由中标餐饮企业负责,必须添置或需要更换的设备,由中标餐饮企业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中标餐饮企业自行购买、安装和使用,费用由中标餐饮企业负担,拥有这部分资产所有权,委托服务期满后可以自行处理。

(4)委托服务期内因服务需要对食堂设备设施进行改动的,须报校方批准后方能进行,费用由中标餐饮企业承担,委托服务期满后,中标餐饮企业不准拆除、改动原有项目。

(5)委托服务期内除自然损耗外,中标餐饮企业要保证学生、教工食堂设施设备的完好;委托服务期间,学生、教工食堂所有的设施设备均由中标餐饮企业负责维修维护,费用由中标餐饮企业负担。

(6)中标餐饮企业负责食品卫生安全隐患整改及办理餐饮经营等证件需要发生的所有费用。

(7) 沈阳大学虎石台附属第一实验小学在每学期的期中、期末组织学生、学生家长、教职工及营养学专业人士对中标餐饮企业的服务态度、饭菜质量、卫生条件等服务项目进行满意度调查,满意率低于50%,校方监督整改,直至达到甲方满意。连续二次调查低于50%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由中标餐饮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8)其他未尽事宜以双方签订的委托服务合同为准。

2.服务人员与保障:

(1)餐饮企业需根据食堂实际情况自行足额配置食堂工作人员,具体人员配备待签署服务协议时按实际需求协商配备。

(2)食堂所有员工由餐饮企业自行招聘,食堂员工工资、福利和各项保险均由餐饮企业负担。员工工资标准应满足国家最新工资标准要求(沈阳市政府规定的最新最低工资标准)

(3)餐饮企业所雇佣的食堂所有员工上岗前必须通过当地卫生部门指定医院或防疫站的体检,领取饮食行业健康证。无《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证明》不准在食堂工作(办理证件费用由中标餐饮企业自行承担)。

3.供餐标准:

(1)就餐时间

教职工:早餐6:50-7:50; 午餐:11:00-12:20(就餐时间以实际情况为准)

学生:午餐午餐11:45-12:25(就餐时间以实际情况为准)

(2)食谱:每周五公布下周食谱,经甲方审批后方可加工。

包括但不局限:

教师早餐:不少于两种类型的粥,不少于两种类型的主食(包括:花卷、馒头、豆包、杂粮、筋饼、馅饼、烤饼、面条等);鸡蛋;豆制饮品或牛奶;早餐小菜不少于四种菜。

教师午餐:主食,米饭;不少于两样面点(包括:花卷、馒头、豆包、杂粮、筋饼、馅饼、烤饼、面条等)菜品:不少于两荤两素。教师午餐需提供一种水果或酸奶。推荐采取自助餐模式。

学生午、晚餐:提供一种主食(包括:米饭、花卷、馒头、豆包、杂粮、面条等);不少于一荤两素;一种汤类。

为确保口感新鲜,需根据季节不定期调整相关食谱。

(3)菜品要求

荤菜:鸡肉类每周不能超过2次,菜品包括但不局限:红烧肉、红烧鸡块、滑溜肉片、溜肉段、鱼香肉丝、烩丸子、蒜薹炒肉、各种鱼(自选各种烹饪方式)、宫保鸡丁、肉片木耳、各种肉类炖菜、炸鸡腿、软炸鸡柳等。

素菜:包括但不局限:尖椒干豆腐、鲜蘑土豆片、炒三丝、红烧豆腐、红烧茄条、木须西红柿、豆芽炒粉、醋溜白菜、炒菜花、豆芽炒粉、芹菜炒粉、木须木耳、圆葱炒鸡蛋、菌类小炒、乱炖等各式时令蔬菜。

原材料标准要求:

(1)米:优质大米,米粒整齐均匀洁白,塑料编织袋包装。不能有发霉、黄粒、泥沙等杂质,必须符合国家食品相关标准,所提供产品必须是新米。

(2)面:优质面粉,面粉颜色正常,塑料编织袋包装。不能有发霉、泥沙等杂质,必须符合国家食品相关标准,所提供产品必须是新面粉。

(3)调料类:包装完好无破损,使用日期距质保到期不少于三个月。

(4)食用油:食用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不能含有转基因成分,拥有食品质量安全认证。包装要有生产日期标识,且包装标识必须符合国家法定标准并有质量安全标识。

(5)蔬菜类:外观色泽新鲜、不黄、不蔫、不烂、不抽苔、不糠心。

(6)新鲜肉类:表面有干燥外膜,切面呈红色,质地坚实,指压窝迅速复平,气味正常,严禁注水、注胶等现象。鸡肉类:外观淡黄色或黄色,表面干燥,有光泽,质地坚实,有弹性,气味正常,严禁注水现象,以等质量优等的大品牌厂家为主。

(7)鲜活水产类:眼珠稍突出,鱼鳞不易脱落,鱼鳃红色,腹部坚实有弹性,肉质紧密有弹性,指压不留指印,气味正常。新鲜、无病毒、不含有害物质;

(8)鲜蛋类:蛋壳完整,有光泽,气味正常,保证新鲜。

(9)水果类:大小均匀,表面颜色正常,口感正常,没有异味,不得腐烂,不得破损。

(10)配菜类:葱、生姜、蒜、蒜苗、芹菜,其它配菜类根据市场配菜类情况调整

(11)干杂类:花生、绿豆、黄豆、糯米、木耳、食用木薯淀粉、面粉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其它干杂类根据市场干杂类情况调整 。

(12)豆制类:水豆腐、干豆腐、豆芽、其它豆制类根据市场豆制类情况调整。

(13)主要食材(包括但不限于米、面、油、蔬菜类等)需通过正规渠道进货(不许在市场等小商贩采购)并附有食材合格检验报告及进货台账。

(14)每日菜品需要进行单独留样保存不少于48小时。

(15)对所有食堂食材进行不定期抽样检测。

4.责任状:

服务期内中标企业负责食堂的饮食安全卫生,签订合同时还须与学校签订饮食安全卫生责任状。学校严格执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如在服务期内发生食物中毒等重大责任事故,损害就餐师生身体健康,影响学校声誉,中标企业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学校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

服务期内中标企业负责食堂工作人员管理,签订合同时还须与学校签订食堂工作人员安全责任状,食堂工作人员属于中标企业的员工,与学校不存在任何雇佣、委托等劳动关系,同时食堂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中标企业负责。如用电、水、火等不注意安全引起生产事故,或发生意外伤亡事故,中标企业承担全部责任和必要的经济补偿,学校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商务部分

★1 履约期限:意向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年内测评满意度85%以上的续签第二年合同)

★2 履约地点:沈阳大学虎石台附属第一实验小学

★3 付款方式及条件:学生就餐年预算为3181750.00元;教职工就餐年预算为415140.00元,教职工餐全天区财政补助15元,个人每餐自费1元;学生午餐1-2年级8元、3-6年级8.5元(套餐)餐标进行固定报价。每个月为22天,共10个月。(学生总数*标准*22*10+教师总数*标准*22*10 )。教职工餐餐费和学生餐费单独核算,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按月结算,每个结算周期满足服务标准,校方检查合格后次月10日之前结算上一个月餐费。年度总金额不得超过年度预算。

★4 验收标准:执行国家相关标准

验收程序: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

验收报告:由验收小组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合同履行期限:意向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年内测评满意度85%以上的续签第二年合同)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等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23日至2021年08月30日,每天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9月14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北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沈北新区人民政府西侧会展中心三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投标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时限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请供应商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带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解密。同时供应商须自行准备好备份投标文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代理机构处,如未递交备份文件的按照投标无效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关于具体的备份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本项目最高限价为年度最高预算金额,本项目采用固定报价方式,为固定单价合同。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大学虎石台附属第一实验小学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 中国光大银行沈阳黄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364901880000244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注:财政部门鼓励供应商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任何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拒收供应商以保函方式递交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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