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8.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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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8.30 |
招标业主: | 雅安市雨城区周公山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 | 四川易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四川省 |
内 容: | 项目概况 ***周公山镇太源村至关龙村撤并建制畅通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省******青江街道汉阙路*号汉都华府小区商业*栋*层**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CYC-ZC-****-***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雨城区周公山镇太源村至关龙村撤并建制畅通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青江街道汉阙路1号汉都华府小区商业1栋3层11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8月30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CYC-ZC-2021-040
项目名称:雨城区周公山镇太源村至关龙村撤并建制畅通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2.0095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2.0095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对起点于原太源村村委会终点到原关龙村村委会全长4932米的道路,在适当位置增设错车道、护肩、边沟及波形护栏。
2.建设地址:***
3.资金来源:省级补助资金,最高限价:720095.00元。
4.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所属全部内容。(见附册)
序号 |
项目 |
要求 |
1 |
项目负责人*** |
*** |
2 |
技术负责人 |
*** |
3 |
工期 |
工期总日历天数:60天。 |
4 |
缺陷责任期 |
24个月 |
5 |
分包 |
不允许 |
6 |
价格调整 |
见合同条款 |
7 |
履约保证金 |
不超过成交金额的10%,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至采购人(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缴纳时间:采购合同签订前缴纳时间:采购合同签订前。 |
8 |
付款方式 |
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本项目采购资金采取转账支付,支付程序为: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金额的30%,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80%,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经审核结束后支付至合同金额97%,剩余的3%在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性支付。 |
9 |
履约时间 |
自签定合同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如果承包人无故拖延工程超过完工日期,逾期每日扣成交金额1%的违约金,并且采购人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并要求供应商赔偿一切损失。 |
10 |
履约验收 |
执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及四川省相关规定。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验收。 由采购人组织履约验收小组,开展项目验收工作,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要求为标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和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审查项目资料完备性、规范性情况,审查项目履行合同、《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情况,审查所有材料质量、性能、安全性以及各项技术指标完成情况,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出具验收报告。 |
11 |
违约责任 |
1.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环境安全等一切安全责任,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在工作人员在履行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导致安全事故,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过失原因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或者侵害,包括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及由此产生的第三方法律责任等,供应商应对此承担不超过合同总额的赔偿责任。 4.本项目因成交供应商造成的工程安全责任(含事故)由成交供应商全部承担,与采购人无关,成交供应商在进场后须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并无条件遵从监理单位提出的科学、规范、合理意见。 5.成交供应商(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按合同和相关规范的要求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督、检查、审核和技术指导,施工单位作为总承包有义务无条件完成采购人提出的与施工相关的增加项目(费用以造价清单或审核依据为准)。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双方应按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
12 |
保险 |
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的保险费率由承包人自行调查并填报总价,但工程一切险不得低于100章(不含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至700章合计的2‰,低于上述金额的按上述金额进行修正,工程一切险按实际支付给保险公司的费用计量,但不得超过报价总额。第三方责任险赔付额每次不得低于人民币200万元,保险费率为2‰,事故次数不限。安全生产费按投标价(不含安全生产费及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的1.5%以固定金额形式计入工程量清单中,以总额报价。除上述以外的其它保险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并支付,不在报价中单列。未按规定报价的一律按以上原则予以修正,由承包人包干使用。 |
施工过程中,发现工程量清单存在漏项工程的,该漏项工程作为本项目本章采购需求的组成部分,采购人和供应商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签订不超过成交金额百分之十的补充合同。
(3)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①完全按照采购人提供的有关图纸、工程量清单和相关要求进行施工,符合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②施对于本工程原材料进场工过程中出现隐蔽施工的,隐蔽项目完工后先进行隐蔽工程验收,验收合格后方能进入下一道工序。
③检验、隐蔽工程、施工关键工序等由采购人委托的监理进行全过程旁站式监理,确保工程质量。如出现未按照磋商相应文件质量要求提供合格产品的,供应商应无条件退换,直至产品合格为止;隐蔽工程和关键工序不符合施工规范要求影响工程质量的,供应商无条件返工,直至合格为止。
④对分部分项工程分阶段进行验收。
⑤主要材料提供产品合格证,采购方根据需要对材料进行见证取样复检。
(4)材料要求:不符合施工图纸要求、国家及地区相关规范和标准的材料不得采用。
(5)施工要求:工程施工必须满足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规定,并要符合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的相关要求。
(6)施工期间,与施工的相关材料、垃圾需堆放在采购人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堆放。
(7)施工过程应保证施工内容外的设施、设备、环境无污染、无损坏,若有损坏,应保证将设施、设备、环境恢复原样,相应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不得滞留现场,应随生产清运,该费用供应商应在报价时自行考虑计入报价。
(9)针对本项目配备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组成员配备齐全;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与技术负责人***
(10)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成交供应商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及时到达事故现场抢修。在缺陷责任期内发生本项目范围的工程因质量问题、施工不到位等而造成的返工、维修、维护由成交供应商负责维修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11)施工期间,采购人不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监督,对于不规范的施工情况及有发现质量问题的,供应商应无条件完成整改(整改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直至合格为止。
(12)建设完成后,配合采购人完成本项目的审计工作,具体工作服务内容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执行。
(2)供应商提供近年来已完成的类似经验(公路工程类)业绩1个及以上(提供项目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竣工验收报告)。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60日历天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①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②具备有效期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③项目负责人: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考B证);④项目技术负责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20日 至 2021年08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青江街道汉阙路1号汉都华府小区商业1栋3层11号
方式:①现场办理:供应商现场获取磋商文件时应出示针对本项目的单位介绍信原件(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加盖单位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身份证原件。 ②网络办理:供应商网络办理获取磋商文件时,按照报名信息登记表和介绍信格式填写完整后扫描发送至1643904916@qq.com。报名信息登记表和介绍信原件供应商在开标当日递交至我公司报名办理处(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8月30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青江街道汉阙路1号汉都华府小区商业1栋3层11号。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8月30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青江街道汉阙路1号汉都华府小区商业1栋3层1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雅安市雨城区周公山镇人民政府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易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