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龙华区“互联网+明厨亮灶”二期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公告附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09月06日 14: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HQCG2021036850 2.项目名称:龙华区“互联网+明厨亮灶”二期项目 3.预算金额:1727(万元) 4.最高限价:无 5.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 |
备注 |
龙华区“互联网+明厨亮灶”二期项目 |
1.0 |
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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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序号 |
内容 |
1 |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以及提供总、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原件备查 ; |
2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
3 |
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
4 |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
5 |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
6 |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
注:(1)“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2)供应商投标(上传投标文件)必须先行办理注册手续,具体请按照本公告“六、其他补充事宜”相关内容指引办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8月19 日18:00至2021年9月6日14:30(北京时间)。 地点: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华分公司)网站(http://lhxq.szzfcg.cn/)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9月 6 日 14点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华分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报名操作: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要在深圳政府采购网上报名投标,方法为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华分公司)网后点击“应标管理→投标响应”或“应标管理→确认邀请”;如果网上报名后又不参加投标,应再到【应标管理】→【投标响应】功能点中点击“撤销响应”;如果网上报名后上传了投标文件,又不参加投标,应再到【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中进行“撤标”操作;如果是未注册为深圳政府采购的供应商,请访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http://www.szzfcg.cn/),先办理注册手续(注册咨询:83938966;电子密钥咨询:83948165 4008301330 ),再进行投标报名。在网上报名后,点击“应标管理→下载招标文件”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3.投标操作:具体操作为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华分公司)网”,用“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1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 4.开标操作:投标人可以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华分公司)网站”,在系统登录首页面即可查看开标情况。 5.采购文件澄清/修改事项:2021年9月 1 日下午14点30分前(北京时间),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要求对采购文件作出澄清的,可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华分公司)网,在“应标管理→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功能点中填写需澄清内容。2021年 9 月3日下午14点30分前(北京时间)将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情况在“应标管理→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查询”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 (重要提示:“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不等同于“对采购文件质疑”,供应商提出的澄清要求内容如出现“质疑”字眼,将予以退回。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应在采购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质疑材料的内容应当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的要求。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国鸿大厦7栋A座11楼,联系电话*** 6.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华分公司)有权对投标人就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7.本招标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华分公司)网(http://lhxq.szzfcg.cn/),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华分公司)网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8.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保证金。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监管局 地址:*** 联系方式*** 2.政府集中采购机构 名 称: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华分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