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8.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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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8.30 |
招标代理: | 清远市金川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广东省 |
内 容: | ****年****秋国庆氛围花灯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人民三路碧水康桥十栋D梯***#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时**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JC-********-*** 项目名称:****年****秋国庆氛围花灯采购项 |
2021年连州市中秋国庆氛围花灯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三路碧水康桥十栋D梯309#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8月3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JC-20210816-016
项目名称:2021年连州市中秋国庆氛围花灯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989500.00
最高限价(元):98950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 标的名称:2021年连州市中秋国庆氛围花灯采购项目
2. 标的数量:1项
3.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序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预算(元) |
工期 |
1 |
中秋国庆氛围花灯采购 |
989500.00 |
签订合同后10日内完成货物交货、安装调试及验收,氛围花灯布置完成时间超过2021年9月20日的,采购人有权拒验收所有工程。 |
注:具体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中的“采购项目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资格声明函和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按投标文件格式之《资格声明函》和《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2)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机构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年度财务报表,或2021年6月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应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和利润(或损益)表】。
(4)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提供所属期为2021年6月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经银行盖章的缴税证明,或经税务部门盖章的完税(或免税)证明(或零纳税证明,或零缴税申报表)】。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提供2021年6月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经社保(或税务)部门盖章的社保证明】。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按投标文件格式之《资格声明函》承诺】。
(7)单位负责人***
(8)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按投标文件格式之《资格声明函》承诺】。
(9)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之“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日在上述两个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0)按规定办理获取登记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
(11)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或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8月19日至2021年8月26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三路碧水康桥十栋D梯309#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15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8月3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三路碧水康桥十栋D梯209#
五、开启
时间:2021年8月3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三路碧水康桥十栋D梯209#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领购招标文件时,携带以下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1.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机构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等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
3.若非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参加报名的,则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
领购方式(前往以下地址领购):
地址:***
电话:***
联系人***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连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清远市金川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13500299020
发布人:清远市金川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1 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