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名称:
珠海LNG2021年生产、维保工器具采购
数量:
1批
交货期:
签订合同后,根据采购清单内交货期要求签订合同后2个月内交货,货交珠海LNG接收站现场。
交货地点:
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高栏港经济区石化仓储专区环港西路105号珠海LNG接收站
项目概况:
广东珠海LNG接收站项目一期工程建设规模350万吨/年,于2013年11月建成投产。一期工程包括3座16万m3的地面混凝土全容式LNG储罐、LNG气化设施、槽车外输设施,以及辅助工程设施和取排水设施,1个码头岸线约390米可接卸8~27万m3LNG船的泊位,1个码头岸线约50米的工作船停泊码头。
项目所在地:
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高栏港经济区石化仓储专区环港西路105号珠海LNG接收站。
资质要求:
★1、投标人需为独立法人,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签订和执行合同的能力。 ★2、业绩:2016年至今,具有累计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的维修工器具的销售业绩。业绩证明文件包括:销售合同复印件(包含合同封面、合同签署页、货物名称页、供货数量等支持文件); ★3、信誉要求:提交信誉证明文件(格式见第五章应答文件内容及格式)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状况: 1)投标人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或招标人处以“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且仍在处罚期内或处罚期满但在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业务状态为“冻结”的; 2)投标人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监察部公布于“关于在采办管理工作中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禁止领导人员亲属、离职退休人员利用中国海油资源谋利的规定》通知中“领导人员亲属、离职退休人员经商办企业名录””的; 3)投标人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在集团范围内进行风险提示,且在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被采购冻结,进入调查程序的; 4)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处于全部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被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质量问题;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法院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公司法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
联合体要求:
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联合体投标应当由牵头人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1-08-19 到 2021-08-25
招标文件获取方法: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https://buy.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1-09-02 10:00: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开标时间:
2021-09-02 10:00:00
开标地点:
本项目开标将在线进行,投标人可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的虚拟开标大厅参加开标。
特殊说明:
1、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系统首页>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2、本采办项目属于非法定招标,此次采办方式为公开询价而非公开招标。由于系统缺乏相应模板原因,招标公告中仍借用公开招标模板,所有内容请以下载的“公开询价文件”内容为准。 3、本次采办方式为公开询价,但操作流程与公开招标一致。 4、投标人成立时间满3年以上(提供世界或者国内首创产品的企业、国内市场无类似或可替代产品的企业、现有供应商因自身业务调整成立的全资/控股的子公司除外); 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且近3年内(不满3年的自成立之日起)企业运营无违法犯罪记录,企业及其法人代表不在政府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