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我司计划以询价的方式选取“中山市南区中环路(国道105线中山南区至板芙段)改建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咨询服务”单位,现邀请贵单位参与报价。
一、一般要求:
1、报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如参与报价,请于2021年8月24日上午12:00前复函至我司。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定为2021年8月 24 日下午15:00,报价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前递交至:中山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二、递交文件方式:
1、回复函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电子版或纸质的方式送达。
2、报价文件密封后由报价文件签字本人通过邮寄或现场提交形式直接送达。
询价单位:中山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邮政编码:528403
联系人***
三、项目法人:中山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四、项目名称:中山市南区中环路(国道105线中山南区至板芙段)改建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咨询服务
五、建设地点:中山市
六、项目简介:
项目建设地点北起中山市南区附近,终点位于板芙镇与南区交界的中环村附近。项目全长6.47公里,一级公路,设计车速80km/h,按双向六车道建设。
七、询价需求:
本次采购中山市南区中环路(国道105线中山南区至板芙段)改建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咨询服务单位,服务内容为编制中山市南区中环路(国道105线中山南区至板芙段)改建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及取得由市政法委出具的备案批复。
本项目服务期限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生效,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全部委托服务业务,且委托人支付了全部服务报酬后自动终止。如委托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可以通过补充协议再进行约定。
八、报价范围:
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参照相关收费标准及市场价计算。
九、合同名称:中山市南区中环路(国道105线中山南区至板芙段)改建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咨询服务
十、合同形式:单价合同。
十一、报价上限:本项目上限控制价为人民币(大写)壹拾肆万贰仟伍佰柒拾捌元肆角(小写142578.40元)(含税),超过此控制金额,作无效报价处理。
十二、报价有效期: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日后三十天。
十三、报价保证金额:无。
十四、标前会议:无;标前会议地点:无;
十五、报价文件包括下列文件:
1、报价函;
2、企业资质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3、各项工作费用报价组成;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授权委托书(如果有)。
以上资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
十六、报价文件份数及密封:正本1份,副本2份;报价文件的正副本密封在一个信封内并加盖密封条及密封章;信封注明本项目名称及截止时间。
十七、报价文件递交单位:中山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8月24日下午15:00。
十八、开标时间:2021年8月24日下午15:00。
十九、评选原则及方法:
1、开标时,如有效报价人不足三家的,本次询价报价终止,重新开展询价报价工作;
2、有效报价满足三家及以上的,根据最低价中选原则确定中选单位;如最低价格相同的,选取资质等级高的为推荐中选单位;资质等级也相同的,选取公司注册资本高的为推荐中选单位;如注册资本也相等的,由询价人自行确定推荐中选单位。
二十、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报价文件将不予接收:
1、未按上述第一条规定复函的;
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3、报价文件未按第十六条规定密封和标记的。
二十一、开标时,报价文件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报价文件将作废标处理:
1、正、副本份数不满足询价函规定;
2、报价文件递交人不是签字本人;
3、报价文件未按第十五条规定签署并加盖报价人公章;
4、 报价高于设定的最高报价上限的;
5、同一报价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报价文件或者报价的。
二十二、其他
1、 报价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附件:
1. 中山市南区中环路(国道105线中山南区至板芙段)改建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咨询服务的复函
2. 中山市南区中环路(国道105线中山南区至板芙段)改建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咨询服务报价函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中山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 8 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