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兴宁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周边市政设施升级改造一期工程(标段三)工程总承包 公告简要
项目名称:2020年兴宁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周边市政设施升级改造一期工程(标段三)工程总承包
项目编号:JG2021-11951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
投标登记截止时间:2021年8月23日 16时0分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保证金金额(万元):20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投标人资格条件:3.1投标人为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独立法人或相应资质的联合体,如为联合体,必须由施工单位作为牵头方,即责任方,并派遣项目经理;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主体和协办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单位允许由2家及2家以下企业组成: ①、施工单位须具有:具备建筑工程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设计单位须具有下列条件之一:(1)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2)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及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3)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及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 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的要求承接工程。具体原则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执行。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3.2项目负责人要求: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为建筑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或者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 ②、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贰级建造师或以上(省外企业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且至开标时间止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 ③、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2名,1名须具备建筑工程类工程师或以上职称,1名须具备市政类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中心企业库
开标时间:2021年9月10日 9时0分 - 2021年9月10日 9时30分
开标地点:第05开标室(中心本部)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9月10日 8时30分 - 2021年9月10日 9时0分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招标人:兴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广东弘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代理联系人***
联系方式***
代理联系方式***
招标监督机构:兴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电话:***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