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8.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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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9.01 |
招标业主: | 河南省财政厅 |
招标代理: | 河南鼎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河南省 |
内 容: | 公告内容文档 ************受***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人民检察院中央转移支付装备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已于****年**月**日在《**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交易平台(**省·***)》上发布了中止公告,现发布恢复公告。 一、项目名称:** |
河南鼎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偃师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偃师市人民检察院中央转移支付装备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已于2021年08月11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阳市)》上发布了中止公告,现发布恢复公告。
一、项目名称:偃师市人民检察院中央转移支付装备项目第一标段:建设枫桥式12309检察服务中心
二、项目编号:偃师政采磋商(2021)0270号-1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偃政采2021【200】
三、恢复后变更信息:
1.原公告申请人资格要求: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 用记录有关问 题的通知》( 豫财购〔 2016〕15号)被 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磋商;(在响应文件中附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上述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否则视同未提供;);现变更为: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投标。
1.原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16日23:59,现变更为2021年8月26日23:59。
2、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1年8月2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现变更为2021年09月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3、磋商文件以答疑澄清文件为准,请各供应商自行下载答疑澄清文件,给各供应商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其他内容不变,本恢复公告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阳市)》上发布。
四、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偃师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鼎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2021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