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8.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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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8.27 |
地 区: | 广东省 |
内 容: | 坪山区城*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按照《***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及《无障碍设计规范》相关要求,对区属公园内**座无障碍公厕服务设施进行排查梳理,将对部分缺失的无障碍设施进行采购(详细清单见附件)。本项目采用三方比价的方式进行评审确定服务供应商。采购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 |
关键词: | 公园 |
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按照《深圳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及《无障碍设计规范》相关要求,对区属公园内20座无障碍公厕服务设施进行排查梳理,将对部分缺失的无障碍设施进行采购(详细清单见附件)。本项目采用三方比价的方式进行评审确定服务供应商。采购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参与本项目投标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等,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本次采购项目将于2021年8月20日启动,2021年8月24日前意向单位需提交报名申请及服务承诺函,于2021年8月27日前在深圳市坪山区中心公园对面垃圾分类体验馆会议室组织评审小组进行评审。
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1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