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8.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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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8.27 |
招标代理: |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
地 区: | 深圳市 |
内 容: | **********坪山分公司 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PSJY**********) (请前来递交应答文件的各位意向承租人注意,进入办公大楼需提供**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无法进入开标现场。) 根据《坪山区股份**公司物业租赁管理办法》(深坪国资规〔****〕* 号)等有关规定,******* |
(请前来递交应答文件的各位意向承租人注意,进入办公大楼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无法进入开标现场。) 根据《坪山区股份合作公司物业租赁管理办法》(深坪国资规〔2020〕2 号)等有关规定,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坪山分公司(以下简称“交易集团”)受 深圳市坑梓秀新股份合作公司新乔围分公司 委托,采用 综合评审 的交易方式对 坪山区坑梓街道秀新社区新发路5号厂区出租 项目的集体物业引进承租人,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承租人报名参加。 一、租赁物业概况 1.资产地址:*** 2.租赁物业交易面积:租赁物业交易面积共 10200 ㎡。房产证情况:有; 3.出租用途:工业; 4.租赁年限: 3年,(具体合同起始时间以实际合同签订为准); 5.免租期:2 个月(不含在租赁期限内)(具体合同起始时间以实际合同签订为准); 6.招租底价:人民币 ≥204000元/月(税费承担方:承租方);第 2 年后递增一次,递增 10 %,即每月租金如下:第 1至2年,每月租金 ≥204000 元;第 3 年,每月租金 ≥224400 元; 7.管理人员要求:厂长 1 名,厂长工资 5000 元/月,厂长工资不包含在每月租金内; 8.承租方需根据深圳市坑梓秀新股份合作公司相关规定,每月向深圳市秀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交付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人民币8160元/月。 9.物业是否空置:否(当前租赁合同到期日期:2021年 3 月 31 日)此物业需于2021年11月30日才清空; 10.移交物业给成交人日期:2021年12月1日之前。 11.承租方需自行主动向招租人了解该租赁物业情况,自愿同意按照物业现状租赁,并自行承担风险及损失。如有需要,我公司与承租方应协助对方办理相关的手续。 12.不允许联合体承租。 二、承租后实际经营业态要求: 鼓励发展类、允许发展类 根据《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2016年修订)》(详见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坪山分公司官网“办事指南”内的“集体三资交易”)。 三、承租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承租人应当资信良好(应答截止时间前,意向承租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二)承租后实际经营业态符合“鼓励发展类、允许发展类”(以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审核结果为准)。 (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的企业,不能以分公司名义报名(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四)不得为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未经备案的专业化租赁运营机构(提供意向承租人承诺书,如为专业化租赁运营机构须提供相关备案资料,承诺书格式详见第三章)。 四、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时间: 2021 年8月19日9:00:00 至 2021 年8月 26日9:00:00 ,有意愿参与本项目公开招租活动的意向承租人可自行下载招租文件,并按照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进行产业准入核查及准备应答文件; 1. 意向承租人须在报名时间内将交易保证金¥ 408000.00(大写:肆拾万零捌仟元整) 汇入到指定账户,汇款以到账时间为准; 账户名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9902001763155809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分行坂田支行 备注:1.填写备注时必须注明:“PSJY2021170894交易保证金”;2.以个人名义参加本次公开招租活动,保证金付款人必须为本人;以企业或其他组织名义参加的,保证金付款人必须为企业自身对公账户;3.汇款必须一次足额汇入,不能把保证金拆分成多笔分次汇入。未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应答无效。 2. 意向承租人须在报名时间内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产业准入承诺书(详见附件)、环保批文(涉及环评企业须提供)、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如有)等资料进行产业准入核查。 产业准入核查联系人:姚工,电话:*** 备注:所有资料须盖公章或按指模发送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邮箱(wangli1@szpsq.gov.cn),邮件主题处填写:(意向承租人名称)坪山区坑梓街道秀新社区新发路5号厂区出租项目(项目编号:PSJY2021170894)的产业核查资料)。未按要求进行产业准入核查的,视为应答无效。 3. 应答文件的递交 ① 递交应答文件开始时间为: 2021 年8月27日 9:30:00; ② 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1 年8月27日10:00:00; ③ 递交应答文件地点:深圳市坪山区东纵路147号旭丰楼B座8楼812; ④ 逾期送达(以北京时间为准)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应答文件恕不接受; ⑤ 开标时间: 2021 年8月27日10:00:00(北京时间),请意向承租人代表参加开标仪式。(请前来递交应答文件的各位意向承租人注意,进入办公大楼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无法进入开标现场。) 五、质疑事项:意向承租人若有疑问,请于 2021 年8月26日9:00:00 (前将对招租文件和交易公告的疑问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传真或送达我司,逾期不予受理,传真须电话确认。交易集团将在开标3日前通过网上公告统一发布答疑结果。 六、流标处理 1. 公告期满,无意向承租人报名的项目,延长一次公示期; 2. 公告期满,只有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报名的,交易集团将招租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且无异议后,股份合作公司与该意向承租人直接签订租赁合同,但租赁价格不得低于意向承租人递交得的应答文件报价。 七、现场踏勘 现场踏勘时间:报名前,意向承租人可联系招租人进行现场踏勘了解项目情况以及周围环境,无论意向承租人是否查看标的,意向承租人投标时均视为已充分了解并认同标的物现状,成功承租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为由放弃承租、拒签租赁合同。 现场踏勘联系人:黄家安,联系电话*** 八、交易服务费 1.交易服务费按照《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0〕123号)要求收取,由成交人支付;
2.成交人应按照《付款通知书》要求及时向交易集团支付交易服务费,成交人支付本次交易服务费后,由交易集团向成交人发放成交通知书,成交人按照成交通知书与招租人签订合同。 九、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交易集团在扣除服务费后,将剩余的保证金转给招租人: 1.意向承租人在截止递交应答文件时间后撤销应答文件; 2.与其他意向承租人进行串通报价或联合统一报价影响公平公正的; 3.成交人提供虚假情况被质疑投诉,质疑投诉成立的; 4.成交人在项目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 5.成交人未按交易公告要求足额交纳交易服务费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 十、本交易公告中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十一、联系方式 招租人: 深圳市坑梓秀新股份合作公司新乔围分公司 联系人:杨小姐 联系电话*** 交易组织机构: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坪山分公司 联系地址*** 联系人:石工/李工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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