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8.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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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8.31 |
招标代理: | 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浙江省 |
内 容: |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苑统建项目设计招标已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钱塘**镇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 招标人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丁桥镇芦湾塘**侧,辛江塘北侧 (详见红线图)。项目用地面 |
关键词: | 设计 |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凤凰东苑统建项目设计招标已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海宁市钱塘新市镇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 招标人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位于海宁市丁桥镇芦湾塘路南侧,辛江塘北侧 (详见红线图)。项目用地面积共55685平方米(约83.5亩),地上设计约152户住宅和其配套设施,地上总建筑面积约43200平方米。本项目总投资(建安)约13000万元,要求限额设计。设计费估算约 45万元。
2.2招标范围:包括总体规划方案设计、估算编制、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前期配合招标人手续办理(节能、消防等)、以及报批配合、工程量清单编制配合、施工图设计配合、后续服务等。设计过程中如遇到特殊专业须委托专业设计单位设计(含二次设计)的,费用由设计单位自理。
注:设计工作主要内容为包括但不限于完成以下任务:总体规划方案设计、估算编制、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前期配合招标人相关手续办理、工程量清单编制配合、施工图设计配合、施工图审核及招标配合、施工阶段的配合。
2.4计划设计周期:
(1)方案设计阶段:方案设计时间2021年8月31日下午14点应向招标人提交方案设计成果。
(2)方案设计修改阶段:收到方案评审会议纪要后 10个日历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交修改、优化后的建筑方案设计文件。
(3)工程初步设计阶段:建筑方案设计批准后20个日历天内应完成初步设计供报审。
(4)初步设计修改阶段:收到初步设计修改意见后10个日历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交修改、优化后的初步设计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3.3项目负责人***
3.4投标人与招标单位或招标代理单位不具有隶属关系;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登记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 2021 年 8月18日至 2021年8月31日14 时 00分,登陆“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nmain/)”,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登记(未注册会员单位的需先注册),期间每日上午9 时至 11 时,下午14 时00分至 17时00分,在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海宁市水月亭西路459号三楼)领取相关材料(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网上和线下均需报名登记。
4.2领取材料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单位介绍信;(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3)营业执照复印件;(4)设计资质证书复印件;(5)项目负责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为海宁市丁桥镇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nmai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市钱塘新市镇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丁桥镇 地 址:海宁市水月亭西路459号
邮 编: 314400 邮 编: 314400
联 系 人:陆先生 联 系 人***
电 话:0573- 电 话:0573-87297016
传 真: 传 真:0573-87297016
2021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