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8.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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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9.06 |
招标代理: | 上海翔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上海市 |
内 容: |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受委托,对优化区生境维护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根据《*** |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翔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优化区生境维护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本项目面向中、小、微型供应商采购。(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4)供应商须具有住建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配备的项目负责人***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优化区生境维护 2、招标编号:SHXM-00-20210803-0015(代理机构内部编号:QT21109) 3、预算编号:00-21-26339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随塘河清淤、青坎维护、涵闸外引河清淤、植被控制、基础设施维护等 5、交付地址:*** 6、交付日期:采购人指定时间内 7、采购预算金额:4430000.00元(国库资金:4430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环保节能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采购政策。如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服务提供商)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本招标文件中所称的中小微企业的含义均与此相同),则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格式符合财库〔2020〕46号附1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如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格式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一旦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9、最高限价:4430000.00元 10、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共计122日历天 11、项目联系人*** 12、电话:*** 13、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21-08-17 10: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08-24 10: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old.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公司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2)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相关查询结果的截图(原件扫描件);(3)相关资质证书(如需)(原件扫描件);(4)法定代表人证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1-08-17 10:00:00至2021-08-24 10: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文件,供应商如需纸质采购文件可自行打印。(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21-09-06 10: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21-09-06 10:3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徐汇区嘉川路245号3号楼9楼 2、开标地点:上海市徐汇区嘉川路245号3号楼9楼。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原件);(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核);(3)网上投标签收回执;(4)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及无线上网设备;(5)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密封完好的纸质投标文件一份正本,四份副本,并在密封处加盖企业公章。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培训平台”和“联系我们”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2、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平台投标(响应)签收功能上线的重要通知》,各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加密上传后,应及时联系代理机构进行签收,并查看签收情况,打印签收回执。未签收的投标(响应)文件视为投标(响应)未完成。 九、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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