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8.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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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9.08 |
招标代理: | 黑龙江伟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黑龙江 |
内 容: | ********年城*建设计划道桥维修项目道路功能性修复工程(松北区)四标段招标公告 项目编码:SG****G*****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年城*建设计划道桥维修项目道路功能性修复工程(松北区)”,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松北区城*管理和行政综合执法局,资 |
关键词: | 设计 道路 路 |
哈尔滨市2021年城市建设计划道桥维修项目道路功能性修复工程(松北区)四标段招标公告
项目编码:SG0102G2104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市2021年城市建设计划道桥维修项目道路功能性修复工程(松北区)”,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市松北区城市管理和行政综合执法局,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资金与区城建计划资金相结合,出资比例为70%为市财政资金,30%为区城建计划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2021年城市建设计划道桥维修项目道路功能性修复工程(松北区)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内
2.3建设规模:车行道大修面积153785平方米、人行道大修面积46013平方米、边石4495米等。
2.4资金来源:市财政资金与区城建计划资金相结合
2.5计划工期:
一标段、二标段:2021年9月17日—2021年10月16日,共30日历天;
三标段:2021年9月27日—2021年11月15日,共50日历天(雪花路因与其它工程交叉施工,开工日期视交叉工程进度而定,适当顺延);
四标段:2021年9月17日—2021年11月5日,共50日历天(北京区间路因与其它工程交叉施工,开工日期视交叉工程进度而定,适当顺延)。
2.6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括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四个标段。
一标段:世茂大道(松北大道至祥安南大街)车行道大修面积为113255平方米;人行道大修(祥安南大街至四环桥)面积为14510平方米;
二标段:松北大道南段(公路大桥至世茂大道)人行道大修面积为19608平方米;
三标段:雪花路大修改造(利民西二大街-农田),其中车行道面积为34700平方米、人行道面积为7985平方米、边石3015米;
四标段:北京区间路大修改造(北京路—三联侧门—利民东三大街),其中车行道面积为5830平方米、人行道面积为3910平方米、边石1480米。
2.9招标控制价:
一标段:20,322,292.39元
二标段:4,504,610.32元
三标段:16,420,333.47元
四标段:4,005,966.01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投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下同)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并提供本企业缴纳连续3个月(2021年5月至2021年7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建办市函【2019】92 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员除外),投标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下同)不得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要求: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 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3.6投标人在本项目中只允对其中一个标段参与投标,如投标人在本项目中兼投多个标段,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7本工程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58.199.11:8605/)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1年8月18日9时00分至2021年8月2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报名。投标人点击"文件获取",选择拟参与的交易项目。
4.3潜在投标人应在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在线下载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或图纸(如有)等招标资料。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系统默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开标时间:2021年9月8日9时30分。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开标方式
6.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登陆《黑龙江省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6.2开标时间:2021年9月8日9时30分。
6.3开标地点: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
7.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 评标、定标方式
执行哈尔滨新区的“评定分离”评标办法,采取定性评审原则,由评标专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评选出合格的投标人,采用招标文件确定的定标方式确定中标人。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58.199.11:8605/)
黑龙江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http://zfcxjst.hlj.gov.cn/)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http://www.hrbggzy.org.cn/)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10. 其他
10.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10.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10.3本项目将按照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建设领域欠薪企业网上通报机制的通知》文件执行,被"哈尔滨市政府网站"(http://221.207.229.44:8881/zzcxqqjl.jsp)通报且未整改完成的欠薪企业参与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0.4本项目将按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19年度哈尔滨市建筑企业综合信用评价有关情况的通报”文件执行,“251家企业(含外埠企业144家)因连续两年被评价为不合格企业,按规定予以清出我市建筑市场;2家企业被省住建厅清出黑龙江省建筑市场。”;本项目将按“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1486号”文件执行,取消7家企业1年内参加我省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取消1家企业2年内参加我省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本项目将按市政府关于“哈市开展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程专项督导抽查”结果的通知,取消3家施工企业在哈从业一年资格;本项目将按哈尔滨市松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违规投标企业列入哈尔滨新区江北一体发展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领域黑名单的通报”文件执行,11家企业一年内不得参与哈尔滨新区江北一体发展区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 列入上述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0.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6按照在招标投标领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要求,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0451-84696346、58699097;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
10.7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哈尔滨市松北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站
地 址: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一路53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哈尔滨市松北区城市管理和行政综合执法局
地 址: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一路38号
联 系 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伟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75号
联 系 人:魏先生
联系电话***
授权企业邮箱:wd18904668252@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