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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局集团公司2021年长春高铁基础设施段动车组车载设备大修业务外包单一来源采购采购方式公示ZTSYJCGS2021-0624

信息发布日期:2021.08.17 标签: 吉林省招标 长春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1.08.17
地 区:长春市
内 容:****年**高铁基础设施段动车组车载设备大修业务外包审前公示 (项目编号:ZTSYJCGS****-****) 一、公示说明 本项目****年**高铁基础设施段动车组车载设备大修业务外包采购人为中国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大修,已落实。该项目****年**高铁基础设施段车载设备大修业务
 
招标公告正文

2021年长春高铁基础设施段动车组车载设备大修业务外包审前公示

(项目编号:ZTSYJCGS2021-0624)

一、公示说明

本项目2021年长春高铁基础设施段动车组车载设备大修业务外包采购人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大修,已落实。该项目2021年长春高铁基础设施段车载设备大修业务外包项目:A01包符合单一来源目录电务系统车载专业第6条,A02包符合单一来源目录电务系统车载专业第5条,A03包符合符合单一来源目录电务系统车载专业第7条。经批准,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予以公示。

二、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的业务外包项目名称、类别、工作量、交工验收地点详见本公示附件1。

技术性能指标:

1.执行的技术标准:详见技术规格书

2.铁路专用设备执行的相关文件、规定:《CTCS-2/3列控车载设备维护管理办法》铁总运[2015]57号、《动车组司机操控信息分析系统(EOAS)运用维护管理规则》(铁总运〔2016〕171号)

3.相关检验检测报告:检修完成后提供高级修车载设备交接记录、高级修车载设备检修记录、高级修车载设备验收记录

4.维保条款:在质量保证期内,中标企业负责免费设备维护,除人为损坏,均由中标企业负责维修或更换

5.售后服务及要求:(1)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包括合同设备在寿命期内技术支持

(2)投标人的责任包括从设备的设计、制造、检修到整套设备的交付使用(包括有关设备的连接)以及技术条款所规定的正常运转,在产品安装和交付使用期间,投标人应派技术人员到设备使用现场进行指导

(3)产品实行“三包”,即包修包退包换

6.其他需具体明确的技术要求:无

动车组车载设备大修相关配置功能

及技术参数说明

大修原则:设备大修后,满足既有设备功能需求,可正常使用。

A01包:

CRH5动车组四级修200C设备大修

一、功能要求:

CTCS2-200C型ATP车载设备是双模设备,符合科技运函〔2004〕14号文《CTCS技术规范总则》(暂行),满足技术要求。在地面设备配置符合CTCS-2条件下,针对不同速度等级线路,可以在CTCS-2,满足动车组跨线运行要求,满足列车最大允许运行速度250km/h,具有司机制动优先和设备制动优先两种控车工作模式。CTCS2-200C型ATP车载设备设计符合故障安全原则,能有效地保证列车运行安全,在任何情况下防止列车无行车许可的运行,防止列车超速运行,防止列车超过进路允许速度,防止列车超过线路结构规定的速度,防止列车超过动车组构造速度,防止列车超过临时限速及紧急限速,防止列车溜逸。

二、技术参数标准:

1、额定电压:+77V ~ +137.5V。

2、功耗:最大100W。

3、系统平均故障间隔时间 (MTBF):≥105小时。

4、适用区段:1000A牵引电流、牵引电流的纵向不平衡系数为10%的交流电力牵引区段。

5、安全原则:符合故障安全原则。

6、测速测距:速度>=30km/h,误差不大于2%;

速度<30km/h,误差<=2km/h。

7、电磁兼容性:满足EN121-3-2的要求。

三、工作环境:

1、车内设备:-25℃~70℃;

2、车体外设备:-40℃~55℃;

3、存储温度:-40℃~70℃;

4、相对湿度:当温度为25℃时,周围空气相对湿度不大于90%;

5、海拔高度不超过3000m。

CRH5动车组五级修200C设备大修

一、功能要求:

CTCS2-200C型ATP车载设备是双模设备,符合科技运函〔2004〕14号文《CTCS技术规范总则》(暂行),满足技术要求。在地面设备配置符合CTCS-2条件下,针对不同速度等级线路,可以在CTCS-2,满足动车组跨线运行要求,满足列车最大允许运行速度250km/h,具有司机制动优先和设备制动优先两种控车工作模式。CTCS2-200C型ATP车载设备设计符合故障安全原则,能有效地保证列车运行安全,在任何情况下防止列车无行车许可的运行,防止列车超速运行,防止列车超过进路允许速度,防止列车超过线路结构规定的速度,防止列车超过动车组构造速度,防止列车超过临时限速及紧急限速,防止列车溜逸。

二、技术参数标准:

1、额定电压:+77V ~ +137.5V。

2、功耗:最大100W。

3、系统平均故障间隔时间 (MTBF):≥105小时。

4、适用区段:1000A牵引电流、牵引电流的纵向不平衡系数为10%的交流电力牵引区段。

5、安全原则:符合故障安全原则。

6、测速测距:速度>=30km/h,误差不大于2%;

速度<30km/h,误差<=2km/h。

7、电磁兼容性:满足EN121-3-2的要求。

三、工作环境:

1、车内设备:-25℃~70℃;

2、车体外设备:-40℃~55℃;

3、存储温度:-40℃~70℃;

4、相对湿度:当温度为25℃时,周围空气相对湿度不大于90%;

5、海拔高度不超过3000m。

A02包:

CRH380BG动车组五级修300T设备大修

一、功能要求:

CTCS3-300T型列控车载设备(以下简称300T车载设备)具备CTCS-3和CTCS-2级功能。300T车载设备满足运营速度350km/h,最小追踪间隔3分钟的需求。300T车载设备满足CTCS-3级高速铁路互联互通的运营要求,以及全路CTCS-2级区段的运用要求。车载无线系统GSM-R用于车载子系统与RBC的双向信息交换。在CTCS-3级下,车载设备通过GSM-R无线通信系统向RBC发送司机选择输入和确认的数据,列车数据,车载设备在RBC的注册、注销信息,定期向RBC报告列车位置、列车速度、列车状态(正常时)和车载设备故障类型(非正常时)信息,列车限制性信息以及文本信息等。同时,车载设备接收RBC发送的行车许可,紧急停车,临时限速,外部报警信息以及文本信息等。

二、技术参数标准:

1、输入电压:110V DC+25% / -30%

2、功率:不超过1000W

3、最大列车速度:运营350km/h

4、测速测距:速度>=30km/h,误差不大于2%;

5、速度<30km/h,误差<=2km/h。

三、工作环境:

1、工作温度:-25°C~+70°C(车内设备,DMI除外)

-40°C~+70°C(车外设备)

2、防护等级: IP20(车内设备,DMI除外)

IP40(DMI)

IP65(车外设备)

A03包:

CRH5动车组四级修DMS、EOAS设备大修

  • DMS功能要求
  • 1.可完成与ATP设备的通信,实时接收解析ATP信息数据;

    2.可完成与CIR B5接口的通信,接收车次号等信息;同时向CIR设备输出速度、里程标等信息。

    3.可完成GPS、TCR数据信息的采集处理。

    4.可完成GPRS/GSM-R数据远传功能。

    5.可实现上电自检及远程自诊断功能。

    6.需预留设备调试接口。

  • DMS技术参数标准
  • 供电电源:DC 110V&plusm;30%

    电源功率:小于50W

    系统工作频率:不低于208 MHz

    系统接口:RS232/RS422/以太网/USB2.0/模拟量采集

    无线传输:GPRS/GSM-R

    环境温度:车载设备:-25~+70 ℃

    相对湿度:当温度为25 ℃时,相对湿度不大于90%

    大气压力:86~106kpa (海拔2500m以下)

    绝缘电阻:不小于10 MΩ

    GPS搜索时间: 小于75 S(冷启动)

    GPS定位精度: 小于5m

    GPS测速范围:0~500Km/h

    模拟量测试精度:&plusm;2%

  • EOAS功能要求
  • 1.EOAS设备应支持司机上车插入转储卡、下车拔出转储卡的方式实现司机操控相关数据由车至地的数据转储。

    2.EOAS设备应实现关键数据实时通过铁路GSM-R网络发送至铁路总公司,支持实时监测。

    3.EOAS设备应实现司机室视频信息或线路前方视频信息的实时采集。

    4.EOAS设备设备不得影响司机正常操作。

    5.EOAS设备设备应具备与DMS、CIR、WTD设备通信接口,不得影响以上主用设备正常工作。

    6.EOAS设备设备应具备与电子标签设备通信接口。

    7.EOAS设备应预留与其它设备的接口,支持功能扩展。

    8.EOAS设备应具备系统自检、故障日志记录等功能。

    9.EOAS设备EMC主要指标应满足GB/T 24338.4相关规定的要求。

    10.EOAS设备车载设备电源符合《铁道机车车辆电子装置》(TB/T3021)的要求,在电压波动范围为0.7-1.25倍额定电压时,应保证系统可靠工作。标称(额定)电压为直流110V.

    四、EOAS技术参数标准

    1.在以下温度、湿度范围内,设备应能按规定的技术性能可靠工作:

    2.工作环境温度:

    车内设备:-25~70℃;

    存储温度:-40~70℃。

    3.相对湿度:当温度为25℃时,周围空气相对湿度不大于90%。

    4.海拔高度不超过2500m。

    CRH5动车组五级修DMS、EOAS设备大修

  • 功能要求
  • 1.可完成与ATP设备的通信,实时接收解析ATP信息数据;

    2.可完成与CIR B5接口的通信,接收车次号等信息;同时向CIR设备输出速度、里程标等信息。

    3.可完成GPS、TCR数据信息的采集处理。

    4.可完成GPRS/GSM-R数据远传功能。

    5.可实现上电自检及远程自诊断功能。

    6.需预留设备调试接口。

  • 技术参数标准
  • 供电电源:DC 110V&plusm;30%

    电源功率:小于50W

    系统工作频率:不低于208 MHz

    系统接口:RS232/RS422/以太网/USB2.0/模拟量采集

    无线传输:GPRS/GSM-R

    环境温度:车载设备:-25~+70 ℃

    相对湿度:当温度为25 ℃时,相对湿度不大于90%

    大气压力:86~106kpa (海拔2500m以下)

    绝缘电阻:不小于10 MΩ

    GPS搜索时间: 小于75 S(冷启动)

    GPS定位精度: 小于5m

    GPS测速范围:0~500Km/h

    模拟量测试精度:&plusm;2%

  • EOAS功能要求
  • 1.EOAS设备应支持司机上车插入转储卡、下车拔出转储卡的方式实现司机操控相关数据由车至地的数据转储。

    2.EOAS设备应实现关键数据实时通过铁路GSM-R网络发送至铁路总公司,支持实时监测。

    3.EOAS设备应实现司机室视频信息或线路前方视频信息的实时采集。

    4.EOAS设备设备不得影响司机正常操作。

    5.EOAS设备设备应具备与DMS、CIR、WTD设备通信接口,不得影响以上主用设备正常工作。

    6.EOAS设备设备应具备与电子标签设备通信接口。

    7.EOAS设备应预留与其它设备的接口,支持功能扩展。

    8.EOAS设备应具备系统自检、故障日志记录等功能。

    9.EOAS设备EMC主要指标应满足GB/T 24338.4相关规定的要求。

    10.EOAS设备车载设备电源符合《铁道机车车辆电子装置》(TB/T3021)的要求,在电压波动范围为0.7-1.25倍额定电压时,应保证系统可靠工作。标称(额定)电压为直流110V.

    四、EOAS技术参数标准

    1.在以下温度、湿度范围内,设备应能按规定的技术性能可靠工作:

    2.工作环境温度:

    车内设备:-25~70℃;

    存储温度:-40~70℃。

    3.相对湿度:当温度为25℃时,周围空气相对湿度不大于90%。

    4.海拔高度不超过2500m。

    CRH380BG动车组五级修DMS、EOAS、JRU设备大修

    一.DMS功能要求

    1.可完成与ATP设备的通信,实时接收解析ATP信息数据;

    2.可完成与CIR B5接口的通信,接收车次号等信息;同时向CIR设备输出速度、里程标等信息。

    3.可完成GPS、TCR数据信息的采集处理。

    4.可完成GPRS/GSM-R数据远传功能。

    5.可实现上电自检及远程自诊断功能。

    6.需预留设备调试接口。

    二、DMS技术参数标准

    供电电源:DC 110V&plusm;30%

    电源功率:小于50W

    系统工作频率:不低于208 MHz

    系统接口:RS232/RS422/以太网/USB2.0/模拟量采集

    无线传输:GPRS/GSM-R

    环境温度:车载设备:-25~+70 ℃

    相对湿度:当温度为25 ℃时,相对湿度不大于90%

    大气压力:86~106kpa (海拔2500m以下)

    绝缘电阻:不小于10 MΩ

    GPS搜索时间: 小于75 S(冷启动)

    GPS定位精度: 小于5m

    GPS测速范围:0~500Km/h

    模拟量测试精度:&plusm;2%

    三、EOAS功能要求

    1.EOAS设备应支持司机上车插入转储卡、下车拔出转储卡的方式实现司机操控相关数据由车至地的数据转储。

    2.EOAS设备应实现关键数据实时通过铁路GSM-R网络发送至铁路总公司,支持实时监测。

    3.EOAS设备应实现司机室视频信息或线路前方视频信息的实时采集。

    4.EOAS设备设备不得影响司机正常操作。

    5.EOAS设备设备应具备与DMS、CIR、WTD设备通信接口,不得影响以上主用设备正常工作。

    6.EOAS设备设备应具备与电子标签设备通信接口。

    7.EOAS设备应预留与其它设备的接口,支持功能扩展。

    8.EOAS设备应具备系统自检、故障日志记录等功能。

    9.EOAS设备EMC主要指标应满足GB/T 24338.4相关规定的要求。

    10.EOAS设备车载设备电源符合《铁道机车车辆电子装置》(TB/T3021)的要求,在电压波动范围为0.7-1.25倍额定电压时,应保证系统可靠工作。标称(额定)电压为直流110V.

    四、EOAS技术参数标准

    1.在以下温度、湿度范围内,设备应能按规定的技术性能可靠工作:

    2.工作环境温度:

    车内设备:-25~70℃;

    存储温度:-40~70℃。

    3.相对湿度:当温度为25℃时,周围空气相对湿度不大于90%。

    4.海拔高度不超过2500m。

    五、JRU功能要求

    1.JRU应具有PROFIBUS通信总线数据记录功能;

    2.JRU应具有MVB总线通信记录功能;

    3.JRU应具有开关量采集功能,记录开关量状态;

    4.JRU应预留可扩展GPS接口的空间;

    5.JRU应具备与DMS之间通信的功能,并开放接口协议;

    6.JRU应具有软件升级及诊断接口;

    7.JRU应具有实时检测接口(即将收到的数据通过该接口实时的转发出来),并开放接口协议;

    8.JRU应预留2路标准Rs485串口的硬件接口的空间,可接入ATP系统;

    9.JRU内置存储器,满足防撞击等设计要求;

    六、JRU技术参数标准

    1.采集电压:110VDC;

    2.路数:16路;

    3.通过接插件跳线可配置JRU设备地址;

    4.适应70V-130V电源输入

    5.JRU尺寸为3U标准机笼。

    6.JRU接口中涉及到与行车安全设备连接,在任何情况下均不能影响到安全设备运行。

    7.每一独立的子系统和整个系统的平均无故障时间(MTBF)并应达到1×105小时。

    七、JRU工作环境

    1.系统设备应全面遵守EN50121-3-2中有关的电磁兼容规定。

    2.系统设备应按照EN50121-3-2中规定的程序分别进行对环境的电磁干扰测试和抗环境电磁干扰的测试。

    3.应在电源、计算机、数据通讯线路、输入输出接口、机架结构及地线设置等方面采取电磁兼容和防雷设计,包括元器件的选用和印刷电路板的设计制作。

    4.工作环境温度: -25~70℃。

    5.存储温度:-20℃~60℃。

    6.相对湿度:当温度为25℃时,周围空气相对湿度不大于90%。

    7.应满足海拔高度3000m。

    8.震动:产品应符合EN61373 Category 1, Class B (车体安装)。

    9.防火:满足DIN5510-2。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采购项目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为:

    A01,A02,A03: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厂或集成商。

    2、投标人须提供近五年内任意一年,投标项目与国铁集团或国铁集团所属企业的合作业绩,需要提供中标通知书或采购合同复印件。

    3、可开具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3.2供应商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见本公示附件1“业务外包项目明细表”。

    3.3拟邀请供应商名称:

    A01包 北京华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A02包 北京全路通信信号研究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A03包 河南蓝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四、发布公示的媒介

    本公示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等媒介上发布。

    五、联系方式

    5.1采购人信息

    5.1.1采购人:王大伟

    技术咨询人:王大伟

    联系电话***

    5.2采购实施机构信息

    5.2.1采购机构: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5.2.2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六、公示日期及异议受理::

    如有异议请按以下日期及联系方式***

    公示日期:2021年8月16日8:00时至2021年8月21日17:00时。

    异议联系人***

    联系电话***

    提出异议同时需电话告知项目经理。

    七、公示发布日期:

    2021年8月16日


    附件1:业务外包项目明细表

    业务外包项目明细表

    序号

    包件号

    业务外包项目名称

    业务类别

    计量

    单位

    工作量

    不含税最高成交限价(元)

    开具发票税率(%)

    备注

    1

    A01

    CRH5动车组四级修200C设备大修

    与原车列控车载设备配套使用

    4

    1092920.35

    13

    2

    A01

    CRH5动车组五级修200C设备大修

    与原车列控车载设备配套使用

    6

    1259290

    13

    3

    A02

    CRH380BG动车组五级修300T设备大修(单套继电器)

    与原车列控车载设备配套使用

    17

    932300.88

    13

    4

    A03

    CRH380BG动车组五级修DMS、EOAS、JRU设备大修

    与原车列控车载设备配套使用

    17

    154601.76

    13

    5

    A03

    CRH5动车组四级修DMS、EOAS设备大修

    与原车列控车载设备配套使用

    4

    132477.87

    13

    6

    A03

    CRH5动车组五级修DMS、EOAS设备大修

    与原车列控车载设备配套使用

    6

    95693.21

    13

    注:本表格可根据项目情况调整。

    交工验收期限及验收地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与民丰村交汇沈阳动车段长春动车运用所

    交工条件及交工状态:1.除合同约定的技术改造项目外,不得改动原有动车组车载设备的种类、型号、结构、配线等图定内容;2.检修后的车载设备,应符合国铁集团、集团公司的相关技术规章、标准要求,可恢复车载设备原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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