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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洛城一期工程(利民居住区一期)A03、A07地块既有建筑物地基基础及主体结构安全性鉴定项目

信息发布日期:2021.08.17 标签: 黑龙江省招标 鸡西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1.08.17
截止日期:2021.08.25
招标代理: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区:鸡西市
内 容:赛洛城一期工程(利民居住区一期)A**、A**地块既有建筑物地基基础及主体结构安全性鉴定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赛洛城一期工程(利民居住区一期)A**、A**地块既有建筑物地基基础及主体结构安全性鉴定项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风小区*号家属楼*号库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
 
招标公告正文

赛洛城一期工程(利民居住区一期)A03、A07地块既有建筑物地基基础及主体结构安全性鉴定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赛洛城一期工程(利民居住区一期)A03、A07地块既有建筑物地基基础及主体结构安全性鉴定项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鸡西市鸡冠区新风小区3号家属楼9号库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8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L[2021]015

项目名称:赛洛城一期工程(利民居住区一期)A03、A07地块既有建筑物地基基础及主体结构安全性鉴定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人民币465,0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465,000.00元

招标需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约定

供货地点:按招标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须按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登记入库;

3.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经营范围涵盖本项目相应采购内容,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5.供应商(含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如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严禁参与本项目谈判,核查路径为:

5.1“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5.2“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6.供应商需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以上证件需原件。

7. 本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时间:2021年8月18日至2021年8月20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鸡西市鸡冠区新风小区3号家属楼9号库

方式:现场发售

售价:每套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售后不退。(未购买采购文件的将被拒绝参加谈判)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8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鸡西市鸡冠区新风小区3号家属楼9号库

五、开启

时间:2021年8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鸡西市鸡冠区新风小区3号家属楼9号库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www.hljcg.gov.cn)上发布。

2. 谈判保证金:

交纳金额:人民币玖仟元整(¥9000.00元)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

户名: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鸡西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鸡西新华支行

账号:23050163545100000421

到账截止时间: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一致

注意事项:

a.各供应商应从其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并经常查询企业开户银行谈判保证金是否存在转账不成功或退汇的情况。

b.各供应商缴存谈判保证金应按项目所投标包转账或汇款,不得将所投多个项目或多个标包的谈判保证金合并转出或汇出,不得将所投单个标包的谈判保证金拆分转出或汇出。

c.转账或电汇时须在附言中详细注明所投项目编号(注明为QL[2021]015),未注明附言或附言错误将导致谈判保证金无法确认,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不负责由此引起的责任。

d.谈判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谈判保证金开户行实时对账单中收到款项的时间为准,无论任何理由,谈判保证金未及时到账的供应商均将被拒绝参加谈判。(由于银行网银系统实时对账单显示到账情况可能滞后,建议供应商最迟于谈判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一工作日交纳谈判保证金)

3.其他要求

3.1本项目供货时间紧,成交供应商如不能按期按质按量供货,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本项目拒付货款并要求其赔偿一切损失。

3.2本项目政府采购质疑、投诉执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鸡西市鸡冠区鹏程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鸡西市鸡冠区鹏程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文勇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鸡西分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高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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