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8.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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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8.17 |
地 区: | 甘肃省 |
内 容: | ***白庙乡贾洼村东西部协作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白庙乡贾洼村东西部协作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 邀请 项目类型 (A**)房屋建筑 联系人 安文韬 联系电话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
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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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崆峒区白庙乡贾洼村东西部协作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01)房屋建筑 |
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1-08-16 15: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1-08-17 18:00:00 |
采购单位 | 平凉市崆峒区白庙回族乡人民政府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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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崆峒区白庙乡贾洼村东西部协作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001 | 2021-0813 | 工程-施工 | 1600000.0(元) |
公告内容
崆峒区白庙乡贾洼村东西部协作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崆峒区白庙乡贾洼村东西部协作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已由平凉市崆峒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文件崆脱贫领发〔2021〕7号文件批复,本项目资金来源为2021年第一批东西部协作资金;项目业主为平凉市崆峒区白庙回族乡人民政府,根据《招标投标法》、《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的有关规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随机邀请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平凉市)注册的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崆峒区白庙乡贾洼村东西部协作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2021-0813
3.建设地点及规模:
本项目建设地点为平凉市崆峒区白庙乡贾洼村,主要建设内容为:
(1)康养农产品加工建设项目内容:维修改造原有建筑物6栋40余间,硬化院坪2455平方米,栽种景观植被约40株,安装埋设给排水管道设施等;通过招商引资方式,引进企业进驻,新建土法榨油、手工酿醋和石磨杂粮加工等3个生产作坊,创建产销一体的康养农产品品牌;修建地下储藏室一处约200立方米,及其他附属设施。
(2)人居环境提升亮化建设项目:在贾洼村主干道沿线两侧补植补造绿化带(花园)约1500平方米.
(3)乡村治理数字化管理建设项目:建成存储监控平台1个;在重要交通路口、重点场所等公共区域布局视频监控点76个,并配置16路硬盘录像机;建成贾洼村“雪亮工程”视频监控中心一处,安装1.2平方米显示屏4个。
4.工程投标最高限价:1600000.00元。
5.招标范围:本项目全部工程建设内容。
6.计划工期:60日历天,计划工期为2021年8月20日至2021年10月19日。
7.标段划分:本工程分为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企业。
8.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法人单位。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各项证件齐全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企业业绩。
2.人员要求:
(1)建造师1人:须具有房建或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格。
(2)技术负责人***
(3)施工员1人:须具有施工员岗位证书。
(4)质量(检)员1人:须具有质量(检)员岗位证书。
(5)安全员1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C证。
(6)机械员1人:须具有机械员岗位证书。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
3.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一项同类工程业绩(房建或市政工程业绩以工程成交通知书或合同为依据)。
4.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投标人应提交针对本项目的完整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能力等证明材料。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8月16日15时00分至2021年8月17日18时00分登录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平凉市)”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电子印章)。
2.各投标人报名成功后依据建设内容自行编制投标总价进行竞价。
3.施工方案要求能够指导施工,有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文明施工、文物保护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等。
五、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1.网上报价时限与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时限一致。
2.本次竞价各竞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未按要求报价者视为无效报价。
六、结果公示
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公示。
2.通过竞价成交的竞标人,请将与网络上传内容一致的纸质版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后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平凉市崆峒区白庙回族乡人民政府,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凉市崆峒区白庙回族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