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列表| 付费指导| 会员中心| 400-633-1888
 招标网首页 | 招标 招标公告 中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免费公告 近期招标 | 项目 拟在建项目 VIP独家项目 业主委托项目 | 企业 业主 供应商 招标机构 | 资讯 项目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历年招标公告 > 2021.08.13招标公告 > 清原满族自治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1-2025)的招标公告

清原满族自治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1-2025)的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1.08.13 标签: 辽宁省招标 
加入日期:2021.08.13
招标代理:辽宁信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区:辽宁省
内 容: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招标公告 有效期: ****-**-** 至 ****-**-** 撰写单位: ****************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招标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清原满族自治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1-2025)的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1-08-13 至 2021-08-20
撰写单位: 辽宁信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清原满族自治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1-2025)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清原满族自治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1-2025)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9月2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XT2021081301

项目名称:清原满族自治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1-2025)

预算金额:3600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360000.00元

采购需求:清原满族自治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1-2025)(详见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具备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证书及以上资质;

(7)供应商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无不良记录截图。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

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13日至2021年08月20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人民币 0 元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9月2日9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会议室(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2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在公告期限内请持以下材料到辽宁信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未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认定为无效报名。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清原满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信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将军桥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信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  210501647336000000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辽宁信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3日

 

***
 
     
地区导航
  • 华东: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 华北: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 东北: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 华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 西北: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 西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 华中: 河南 湖北 湖南
  • 关于我们 | 成功案例 | 知名客户 |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友情连接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 招标导航
    客户咨询:400-633-1888      信息发布电话:13030031390    传真号码:010-59367999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7层(100190)
    北京智诚风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国建伟业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易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5-2024 版权所有  招标网 京ICP证050708号-1 证书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6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