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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金塔县城市自来水净化改造项目

信息发布日期:2021.08.13 标签: 甘肃省招标 酒泉市招标 自来水招标 
加入日期:2021.08.13
截止日期:2021.08.27
地 区:酒泉市
内 容: ***城*自来水净化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及资格预审公告 一、招标条件: ***城*自来水净化改造项目已由***发展和改革局(金发改行服【****】***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通过向上争取和自筹等多种方式筹措解决,招标人为***给排水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请符合条
关键词: 自来水
 
招标公告正文

金塔县城市自来水净化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及资格预审公告

一、招标条件:

金塔县城市自来水净化改造项目已由金塔县发展和改革局(金发改行服【2019】275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通过向上争取和自筹等多种方式筹措解决,招标人为金塔县给排水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

1、建设单位:金塔县给排水公司

2、建设地点:航天大道西侧、祁连街南侧、景观路东侧、光明街北侧区域

3、建设内容:新建综合办公楼一座,层高三层,建筑面积1672.89㎡,配套建设配电室建筑面积187.24㎡;新建5000立方米沉淀消毒池2座,水质净化车间1座,建筑面积1817.92㎡,配套建设浓水池、吸水井等设施;安装水质净化设备,高低压变电设备、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工艺管道、监控安防等设备。

4、建设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10月1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8月30日

总 工 期:325日历天

5、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新建综合办公楼一座,层高三层,建筑面积1672.89㎡,水质净化车间1座,建筑面积1817.92㎡,配套建设配电室建筑面积187.24㎡,室内外暖通、给排水管道,工艺管道、厂区绿化、围墙及大门等建设内容(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

第二标段:原水池、浓水池、厂区内道路建设等内容(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

注:各投标申请人仅可对其中的一个施工标段提出投标申请,多报无效。

三、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第一标段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承建本项目第一标段的注册建造师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本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

3、第二标段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承建本项目第二标段的注册建造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本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

5、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岗的专职人员,需提供本项目班子所有人员(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

6、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7、本次开评标不提交资质原件:实行投标人承诺制(格式后附),需装入投标文件。由投标人对所提供材料和人员资质等情况的真实性进行承诺。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文件;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按相关规定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同时,将该投标人计入失信人员名单并进行网上通报,限制其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五、投标人须知:

1、凡是拟参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企业需先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用户注册菜单中进行注册,方可投标;注册成功后投标企业每次参加项目投标需重新登录系统进行投标,并下载拟参与项目的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gzyjypt.com.cn/)“办事指南”中的《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

2、本项目投标文件制作使用“电子标书制作工具”。CA互认共享执行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甘交易发【2019】56号文件及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全省企业主体信息及CA证书互认共享相关事宜的通知》。

3疫情期间,为防止人员聚集本项目开评标活动使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各投标人可在开标前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网站(http://www.ggzyjypt.com.cn/)办事指南下载《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指南》进行学习,充分了解具体操作流程。

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甘肃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电话:***

六、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采用《建设工程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资格审查评审系统》评审。

七、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请投标申请人于2021年8月14日09时00分(法定公休、节假日不除外)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gzyjypt.com.cn/)获取资格预审文件(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专区“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使用说明”)。

2、投标信息登记表获取方式:各投标人须通过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填报企业信息、项目管理班子人员信息。投标企业填报《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根据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甘建建〔2020〕66号》要求,“对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的配置实行企业承诺制,投标人应确保投标文件中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与监管系统里填报并承诺的人员信息一致,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对填报信息不再审核确认。”投标人在登记成功后将《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和承诺书(一份,格式后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装入资格预审文件内。

八、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1、资格预审时间:2021年8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本次资格预审使用“交易通”不见面开标系统,详细操作请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gzyjypt.com.cn)办事指南的《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指南》进行查看。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将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ggzyjypt.com.cn/)上发布。

十、注意事项:

1、本次招标为不见面开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需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按要求上传至“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中。

2、为满足不见面开标的正常进行,各投标企业须在开标会议前做好网络和电子设备的调试,因各企业自身的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开标会议。

3、参与本项目投标的线上开标人员必须为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注册建造师),法定代表人参与线上开标的须上传有效的身份证的彩色扫描件;委托代理人参与线上开标的须上传有效的身份证的彩色扫描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彩色扫描件(法人授权委托书须为(机打)原件,黑白复印件无效),否则不予受理。

4、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网站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建设单位将不予受理。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金塔县给排水公司

地    址:甘肃省酒泉市金塔县解放路50号

邮    编:735300

联 系 人:高  旺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酒泉凯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酒泉市肃州区世纪大道53号世纪大酒店一楼

邮    编:735000

联 系 人***

电   话:13830159160     18193706099

邮   箱:1023342159@qq.com

监督单位:酒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监督电话:***

 

 

 

 

 

 

 

 

 

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

致:                 (招标人)

本人以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声明并承诺:

本企业在参加              项目投标及施工期间将严格遵守国家或甘肃省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守法经营,诚实信用。接受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监督机构监管。同时履行以下各项承诺,如有违反,本企业愿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做出的处罚。我公司自愿就本项目招投标有关事项向招标人郑重承诺如下:

1.严格遵守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不以各种方式虚假投标,履行责任和义务。

2.保证提供的资质、证照、人员证件、社保证明、业绩等相关信息真实有效。(需对提供的电子版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3.保证不借用他人资质投标或出售资质给他人投标,不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围标,不使用非法手段获取中标。

4.保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

5.若我公司中标,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不非法转包、分包。

6.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和合同承诺派驻现场管理人员及投入设备,严格按照质量和工期要求履行合同。

7.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安全生产,密切配合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开展工作。

8.严格执行廉洁从业有关规定,不发生违纪违法行为。

9.疫情期间,我单位制定有效疫情防控措施。

10.我单位在中标公示期间积极响应及配合甲方的工作,将投标所用的资质、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原件提供给甲方核对。

11.我公司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包括:愿意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或市场准入与清出的处理。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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