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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福县第二自来水厂(备用水源)配套引水管工程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信息发布日期:2021.08.13 标签: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 桂林市招标 自来水招标 水厂招标 
加入日期:2021.08.13
截止日期:2021.09.17
招标代理:广西金算子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区:桂林市
内 容: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第二自来水厂(备用水源)配套引水管工程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工程已由***发展和改革局以***城第二自来水厂配套引水管工程实施方案批复(永发改字(****)***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供水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关键词: 自来水 水厂
 
招标公告正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福县第二自来水厂(备用水源)配套引水管工程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工程已由永福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永福县城第二自来水厂配套引水管工程实施方案批复(永发改字(2020)274号文) 批准建设,招标人永福县供水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 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永福县永福镇渔洞村堡里河西岸。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永福县第二自来水厂(备用水源)配套引水管工程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主要建设内容:新铺设DN800引水管7079m,与永福县板峡水库至县城引水管道工程的输水管衔接。

本项目(R估算价□概算价):工程概算总投资为 2450.17万元,其中包括勘察设计费77.35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勘察工期、设计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 245 天(日历天)。其中,勘察工期20天(日历天)、设计工期45天(日历天)、施工工期180天(日历天)。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21年10月至2022年6月。

2.2招标范围:从项目初设批复后开始,通过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直到项目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的全过程,其中

(1)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中跟踪服务;

(2)采购是指本项目所需的设备及工程材料的采购;

(3)施工包含施工图纸的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

(4)竣工验收。

2.3标段划分: / 个标段。                       

2.4 本项目 □要求 R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5 本项目 □要求 R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1)工程设计资质只需具有以下两项任何一项资质即可: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市政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需单位员工),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

3.2.3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专业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施工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

3.2.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不少于1人。

3.3 业绩要求:R无要求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并按照企业信誉实力评分较低的企业确定企业信誉实力分。

3.5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其中□一个/□多个/□所有标段(由招标人事先确定)。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否则同一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桂建管﹝2014﹞25号文及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

3.6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2021年8月13日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30日),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企业CA锁登陆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lggzy.org.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9月17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为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号开标室(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4楼北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证原件、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通过验证,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拟投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被标注为注册状态异常的,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本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现场,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投标。

6 .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7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lggzy.org.cn)发布。

8 . 交易服务单位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

9 . 监督部门及电话

永福县建设工程招标站       联系电话***

10 . 注意事项

潜在投标人必须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管理系统,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管理系统登陆地址:***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福县供水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金算子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桂林市永福县凤阁路66号            地   址:桂林市红岭路安庆大厦2单元19楼

邮    编:541899                                        邮    编:541004                                   

联 系 人:罗永生                                          联 系 人***

电    话:0773-8519175                                 电    话:0773-8987608                             

传    真:                                                       传    真:0773-8987608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网    址:                                                   网    址:  /                                         

 

                                                                                                               2021年8月13日

永福县第二自来水厂(备用水源)配套引水管工程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永福县第二自来水厂(备用水源)配套引水管工程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GXJSZ2021-13保证金账号
账号 账号名称 开户行
660010080653900010-000855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账号 账号名称 开户行
20308053453013221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广西桂林漓江农村合作银行政务中心支行
账号 账号名称 开户行
202237010400012280000004292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桂新世纪支行
备注:特别说明:单位可以把本标段的保证金按照“本标段统一的保证金缴纳账号”缴纳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需从基本账户通过网银转账方式转入到本标段对应的保证金账号;2.在保证金缴纳过程中如果有问题请及时拨打保证金技术服务电话,与对应银行客服联系解决。
银行客服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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