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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桦川经济开发区供水建设项目设计招标

信息发布日期:2021.08.12 标签: 黑龙江省招标 设计招标 
加入日期:2021.08.12
截止日期:2021.09.07
招标代理: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区:黑龙江
内 容: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J****G*****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经济开发区供水建设项目已由***发展和改革局以桦发改发【****】*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经济开发区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出资比为***%,招标人为***经济开发区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
关键词: 设计
 
招标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J0406G210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黑龙江桦川经济开发区供水建设项目 已由桦川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桦发改发【2021】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桦川县经济开发区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出资比为 100% ,招标人为 桦川县经济开发区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桦川经济开发区供水建设项目设计。

2.2项目地点:桦川县。

2.3本项目建设规模:新建取水泵站1座,取水规模1.5万吨/天;新建净水厂1座,建设面积7800平方米;铺设管网22公里;建设检查井220座。

2.4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技术服务。

2.5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计工作。

2.6招标控制价:270万元。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给水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任务的能力且不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3.2投标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3.5.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5.2下载时间为2021年8月12日16时至2021年8月19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并在“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系统”(完成网上企业登记,登记时间同下载招标文件时间,未完成登记的企业,投标将被拒绝。网上登记项目人员需与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否则否决其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7日9时00分00秒止(北京时间)。潜在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开标方式 

7.1开标时间:2021年9月7日9时00分

7.2开标方式: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

8.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8.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8.2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均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黑龙江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http://zfcxjst.hlj.gov.cn/)”上发布。

10.其他

10.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10.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10.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1.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桦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桦川县经济开发区服务中心

地    址:桦川县

联 系 人***

电    话:0454-3991666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果戈里大街73号6楼

联 系 人***

电    话:0451-82935559

邮    箱:zkgshlj@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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