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8.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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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8.18 |
地 区: | 武宁县 |
内 容: | 一、服务事项 本次购买政府服务事项是水稻育秧、水稻机插、统防统治、烘干、油菜机播、秸秆还田六个环节。 二、报名条件 (一)依法在**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成立的,具有一定服务能力、可提供有效稳定托管服务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包括农民专业**社、家庭农场、农业生产公司、集体经济组织等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 |
关键词: | 政府 农业 |
一、服务事项
本次购买政府服务事项是水稻育秧、水稻机插、统防统治、烘干、油菜机播、秸秆还田六个环节。
二、报名条件
(一)依法在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成立的,具有一定服务能力、可提供有效稳定托管服务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生产公司、集体经济组织等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
(二)具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规模、服务能力相匹配的农业机械设备、作业人员、服务固定场所,拥有农业生产托管信息搜集、管理能力,服务档案统计应保留三年以上。其中面向小农户的服务面积不低于总服务面积的60%,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可优先安排;
(三)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严格依法依章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能有解决小农户的规模化生产难题;
(四)自愿接受农业农村部门业务指导和监督,同意购买并安装远程电子监测设备,按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电子监测数据或其他与作业相关佐证材料;
(五)在信用中国(江西武宁)官网查询显示信用信息正常且必须纳入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名录库。
三、遴选方式
(一)自主申请。有承接意愿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农业农村局提交武宁县2021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服务主体申请表,并提供营业执照(或批复成立的文件)、银行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设施设备发票及照片、农机操作人员培训资格等证明材料。
(二)择优选择。报名结束后,由武宁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对自愿报名的服务主体的基本情况、机械数量、作业能力、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核查,择优选择服务主体。结果应予网上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确定。
(三)签订购买合同。承接主体与县农业农村局签订社会化服务购买合同(协议)。
四、相关约定
服务组织承担政府购买服务收费由财政补助和服务对象缴费两部分构成。财政补助按照服务合同实际作业量、《实施方案》规定的补助标准和绩效考核结果,直接补给服务组织。
五、其他事项
1、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以纸质原件或复印件签字盖章递交,申报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8月18日止,接收材料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2、询问事项联系人:张洁,联系电话***
3、申报材料递送地点:农业农村局大楼513室。
2021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