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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智慧江苏税务”大数据可视化系统大屏建设项目磋商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1.08.11 标签: 江苏省招标 淮安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1.08.11
截止日期:2021.08.23
招标业主:国家税务总局
地 区:淮安市
内 容:项目概况:*********税务局“智慧**税务”大数据可视化系统大屏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根据磋商公告中报名方式获取磋商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ZHAZC-竞磋-******** 项目名称:“智慧**税务”大数据可视化系统
 
招标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智慧江苏税务”大数据可视化系统大屏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根据磋商公告中报名方式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1年8月2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ZHAZC-竞磋-20210802

项目名称:“智慧江苏税务”大数据可视化系统大屏建设项目

采购人式:竞争性磋商

最高限价(预算):人民币伍拾伍万元整(¥550000.00),含材料费、人工费、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全部费用。

采购需求:推荐品牌为京东方、海康、大华、宇视。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项目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十日内完成安装调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开标前6个月内中任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要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可以不提供】) (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原件备查);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开标前六个月中任一月份的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必须提供);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格式见示范格式三);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格式见示范格式三);

2、大屏、图像拼接控制器等质保期:不低于两年;(提供大屏、图像拼接控制器不低于两年原厂质保函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响应文件中,原件备查)

3、供应商所投产品芯片须为国产。(提供书面承诺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格式自拟)

4、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必须提供自2021年2月1 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及以上由本单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装订在响应文件中,原件备查)

5、供应商须满足下列条件:(提供书面承诺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格式见示范格式三)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6、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7、符合法律法规、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磋商文件获取信息

1、公告媒体: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门户网站

2、公告期限:2021年8月12日——2021年8月18日。

3、磋商文件获取及方式:

(1)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肆佰元整/份(售后不退)。

(2)报名方式:各位潜在投标人请在公告期内(上午9 :00-11:30 下午14:00-17:00,周六、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将《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确认函内容须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联系人邮箱、单位公章、日期,格式自拟)盖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550291603@qq.com,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联系人:张杰  联系电话***

特别提醒:各供应商在文件截止时间前,应连续登录网站查看采购信息,如有采购信息的更正或修改,而因供应商未能连续登录网站查看,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8月23日 下午15时00分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淮安市深圳11号(东方大厦)B幢东单元1502室。

五、磋商时间及地点

磋商时间:2021年 8月23日 下午 15时 00分

磋商地点:钉钉视频开标会议。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根据苏财购〔2020〕52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降低供应商投标成本,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为保证合同的顺利执行,成交供应商必须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交金额为成交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中小微企业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交金额为成交总价2%的履约保证金。质保期(2年)满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

3、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4、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5、根据有关部门疫情防控要求,疫情期间,参加投标人员的流动性较大,由于本次疫情毒株适应力增强,传播速度较快,病毒的载量较高,为避免交叉感染,各投标人无论是在淮人员还是外地人员均采用远程开标方式。请各投标人在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密封好的投标文件(消毒)寄至淮安市深圳路11号东方曼哈顿B幢东单元1502室,并与代理机构联系予以确认,联系人:张杰、电话:18012072865。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本项目为竞争性磋商,各投标人最终报价时将最终报价函(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私发至代理机构联系人***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    地址:***

联系方式:许驰慧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人:张杰       电话:***




                                                                                           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

                                                                                           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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