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冶交通资金监控与对账智能化平台系统建设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
1.招标主体 本次招标由中冶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组织,招标结果适用于中冶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资金监控与对账智能化平台系统建设项目招标业务。 2.招标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产品功能模块包含但不限于资金监控与对账智能化平台建设项目(详见需求清单) 需要对接的系统: 与智慧金服系统对接:将所有银行账户余额及大额资金支付明细定时更新至智慧金服系统。 与资金系统对接:将每个账户明细定时更新至资金系统相关账户中。 与共享平台对接:将银行回单定时推送至共享平台相关单据影像数据库中。 与总账系统对接:抓取凭证明细,实现自动对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为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以下简称五矿采购平台)上注册的合格供应商。 3.2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要求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具备法律主体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3.3在有关部门和行业的监督检查中没有不良记录,与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在合作过程中无不良合作记录。 3.4本次招标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4.1发售方式:通过中国五矿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提供纸质版本。 4.2发售价格: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拟投标人应从本公司账号打入我公司账号(中冶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账户名)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通州梨园支行;账号:1100 6166 8018 8000 32982)必须备注:智能化平台系统建设项目标书费, 4.3潜在投标人使用各自企业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五矿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网址:http://ec.mcc.com.cn)完成招标报名,缴纳标书费并递交凭证扫描件至招标联系人***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人应缴纳20000元作为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从本公司账号汇至我公司账号(中冶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账户名) 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通州梨园支行;账号: 1100 6166 8018 8000 32982 ) 5.2投标人递交凭证扫描件至招标联系人*** 5.3为了便于退还保证金,投标人请填写附件银行信息表发至招标人联系邮箱。 5.4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将拒绝返还其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中标人未按规定时间缴纳履约保证金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6.投标文件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将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1年9月 1日 14 时整,投标人应于当日 14 时前递交投标文件,逾期后将被系统自动退回。 6.3 投标人应通过中国五矿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提交电子版本PDF加盖公章的投标文件扫描件,以单独pdf或单独压缩包形式上传,单个文件不能超过30M)。 6.4采用鹏云视讯开标,投标人须在 2021 年9 月1 日 14 时前将密封好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及投标U盘邮寄或送达至河北省三河市燕郊开发区燕灵路69号中兴北方产业园5号楼。 6.5密封要求 投标文件需编制目录,按页码顺序装订好,投标文件必须加盖骑缝章,且逐页加盖公章,将装订好的投标文件纸质版一份、投标U盘一起进行密封,贴上封条,在封条贴口处加盖公章。 7.开标时间及要求 7.1开标时间:2021年9月 1日下午14:00 (北京时间) 7.2开标地点: 会场:中冶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三河市燕郊开发区燕灵路69号中兴北方产业园5号楼四楼视频会议室) 7.3因为疫情原因,不需要投标人参与现场开标,不需要现场述标。 8.招标人联系方式 投标联系人:王颖娟(招采中心)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人:王文汉(财务共享中心)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