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来宾市第十四中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十二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发布公告、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或者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或者询价采购活动。”的规定,本项目采用由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的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现对来宾市第十四中学实验楼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BXY2021-J2-00003
项目名称:来宾市第十四中学实验楼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人民币叁拾陆万壹仟陆佰零柒元叁角伍分(¥361607.35)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旧房改造项目,含拆除、装饰装修、水电安装。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日历天)内竣工并移交整个工程。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采购文件和未缴纳谈判保证金的供应商竞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1具备建筑装修装饰等相关经营范围,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4.2.单位负责人***
4.3.已经依法获得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供应商并在规定时间内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才有资格参与谈判。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8月11日至2021年8月16日,每天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来宾市迎宾路443号嘉信国际1706号)
方式:现场购买。投标人自行到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
售价:工本费每本3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8月17日下午3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来宾市迎宾路443号嘉信国际1706号)
五、开启
时间:2021年8月17日下午3时00分
地点: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评标室(来宾市迎宾路443号嘉信国际1706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2.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招标网(http://www.zhaobiao.cn/)、招标网(https:///)。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来宾市第十四中学
地 址:兴宾区北二路23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来宾市迎宾路443号嘉信国际1706号
联系方式***
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