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直属单位-物资和后勤分公司
二、采购项目名称:车辆分公司大锁舌总成物资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0.240276万
四、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物料编码:C0126503 名称:大锁舌总成 品牌:常州长青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规格型号:CEC-061-225/02 个数:2.0个
五、采用单一来源理由: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采用专利采购,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六、补充说明: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本次采购清单内产品的生产厂商,是专业铁路运输技术设备制造商,并且是庞巴迪 、阿尔斯通、西门子、中国南车、中国北车的全球供应商;本次清单内的大锁舌总成产品为11号线列车逃生门系 统维护所需备件;考虑到产品的整体结构设计和安装尺寸接口等要求,所需产品需与原系统相匹配,非本线路品 牌、系列产品不能互换,备件更换需与原品牌保持一致。故为确保保障系统整体的安全可靠运行、各类技术要求 符合设备原设计要求,确保整体系统设备的质保可追溯性,本次采购拟采用既有设备下的品牌备品备件。因此现 申请以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七、拟定供应商: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八、其它事项: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司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向上海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提出意见。
九、实施单位联系方式***
实施单位:上海地铁维护保障有限公司物资和后勤分公司 地点:上海市石龙路588号1号楼103室 受理电话:***
十、质疑意见受理方式: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或七个自然日内,向上海地铁申通集团有限公司法务(合约)部或纪检监察室提出意见,网上受理邮箱eps@shmetro.com。
(法务)合约部受理电话:***
纪委监察室受理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