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涿鹿县2021年采暖季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无烟煤供货企业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涿鹿县2021年采暖季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无烟煤供货企业项目招标人为涿鹿县发展和改革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居民自筹及县财政补贴,出资比例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货物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招标编号:GHZB2021-027; 2.1.2项目名称:涿鹿县2021年采暖季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无烟煤供货企业项目; 2.1.3项目内容:涿鹿县2021年采暖季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无烟煤供货企业,完成2021年-2022年采暖期无烟煤供应;每标段中标企业在涿鹿县9月底前须完成无烟煤不少于1.5万吨储备; 2.1.4供货地点:涿鹿县发展和改革局指定地点(即甲方指定地点); 2.1.5招标单位:涿鹿县发展和改革局; 2.1.6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第一标段:南山区的河东镇、谢家堡、蟒石口镇、大河南镇4个乡镇和卧佛寺、黑山寺、矾山共7个乡镇2.4088万户,3.0796万吨; 第二标段:张家堡镇、涿鹿镇、东小庄镇、五堡镇、温泉屯镇、保岱镇、武家沟镇、大堡镇、辉耀镇、栾庄乡共10个乡镇2.9684万户,3.00559万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载有社会信用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并在资金、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2其他要求:1、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取消开户许可证的须提供含基本存款账户内容的相关资料,包括单位名称、开户银行、账号、法定代表人等信息)。 2、 由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2019年度或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户开户银行2021年8月1日以后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税款所属期为2020年01月01日以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零缴纳的须提供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证明材料)。 4、税款所属期为2020年01月01日以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出之后),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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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08-11 11:00至2021-08-16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1-08-31 09: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涿鹿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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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国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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