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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区(EB4路以北)燃气直埋管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1.08.11 标签: 河北省招标 
加入日期:2021.08.11
截止日期:2021.09.03
招标代理: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区:河北省
内 容:启动区(EB*路以北)燃气直埋管线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启动区(EB*路以北)燃气直埋管线工程已由**雄**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雄**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以《关于开展启动区燃气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雄改发(前期)【****】**号)《关于启动区(EB*路以北)燃气
 
招标公告正文

 

启动区(EB4路以北)燃气直埋管线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启动区(EB4路以北)燃气直埋管线工程已由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以《关于开展启动区燃气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雄改发(前期)【2020】24号)《关于启动区(EB4路以北)燃气直埋管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雄安改发投资【2021】226号)《关于启动区燃气工程-E组次干路直埋管线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复函》(雄规建审改试点设函字【2020】0130号)《关于启动区燃气工程-AB组、CD组次干路直埋管线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复函》(雄规建审改试点设函字【2020】0131号)《关于启动区EA1(NA8-NA9段)、EA2(NA8-NA9段)和NA8(EA1-EB4段)及EC3-1市政道路燃气工程-管线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复函》(雄规建审改试点设函字【2020】0136号)《关于启动区(EB4路以北)燃气直埋管线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雄安改发投资【2021】23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的建设地点:雄安新区启动区。

2.2 本项目的建设规模:

本工程包括次高压管道约7.58公里,均采用钢管,管径DN200-DN400;中压管道约52.2公里,采用PE管和钢管,PE管管径DN110-DN200,钢管管径DN400。建设投资约7867万元,其中工程费约6293万元。

其中ABE组团包括次高压管道约2.95公里,均采用钢管,管径DN200-DN400;中压管道约26.3公里,采用PE管和钢管,PE管管径DN110-DN200,钢管管径DN400。CDE组团包括次高压管道约4.63公里,均采用钢管,管径DN200-DN400;中压管道约25.9公里,采用PE管和钢管,PE管管径DN110-DN200,钢管管径DN400。

2.3本项目的工期要求:计划工期:2021年9月10日至2021年9月30日,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要求为准。

2.4 本项目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启动区(EB4路以北)干路、次干路直埋燃气管线工程。包括A、B、E组团和C、D、E组团,其中A、B、E组团位于启动区西侧,C、D、E组团位于启动区东侧。工程内容包括次高压燃气管道工程和中压燃气管道工程及其附属工程。招标范围为上述燃气管网及配套附属设备采购及安装。具体见工程量清单。投标人负责各专业或工程之间的整体协调工作(包括在图纸范围内但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工程),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纳入投标报价中。

2.5 本项目的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须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①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或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

②具有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B1级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GB1级;

③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最低要求:

近五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不超过5年,正在实施的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成业绩以竣工或交工或完工验收报告的时间为准)具有单个合同承包范围内包含最大设计压力≥0.4MPa且该合同内燃气管道累计长度≥25km的燃气管道工程施工的业绩。

注:所附业绩合同为PPP合同或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或联合体施工合同或多专业施工合同等的,该合同中投标人独立施工范围包含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的燃气管道工程,视该项目业绩为满足要求的施工业绩。

(3)项目经理最低要求:1名,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需满足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未在其他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

(4)财务要求:提供2018、2019、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成立至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财务审计报告签字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不包括附注部分。

(5)信誉要求:

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6)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

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监理人;

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g.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h.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j.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k.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l.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m.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n.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

p.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q.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r.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s.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前期咨询资料成果对潜在投标人全部公开的除外);

t.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u.①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最终法律文书为准,行政处罚决定或最终法律文书中需明确定性为“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否则不视为具有前述情形)(上述招标公告第3条第(6)l项修改为本条);

②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上述招标公告第3条第(5)⑤项修改为本条);

③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按照《中国雄安集团建设项目施工企业安全质量履约信用评价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版)》(雄安集办发〔2021〕1号)的有关要求被拒绝参与雄安集团建设项目投标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中国雄安集团网站(http://www.chinaxiongan.cn)公示通报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上述招标公告第3条第(5)②项修改为本条);

④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jzsc.mohurd.gov.cn)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

⑤被新区相关主管部门禁止投标的。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交易平台”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CA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8)其他要求:/ 。

各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8月12日9时00分00秒至2021年8月16日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雄安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http://www.xaprtc.com/xapr/trading)(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的“电子招标项目”菜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2 投标人按5.1款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先在“交易平台”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和CA数字证书办理,投标人注册完成后应及时观察审核状态,待新区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审核完毕,档案栏状态变成有效即可,已完成注册和CA办理的投标人不必重复操作。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9月2日14时0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先将编制完成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再登录“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反馈上传结果和时间,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该投标文件并自动对其关闭;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拒绝并提示。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的加密、上传。

其他说明:

(1)各投标单位须充分考虑疫情的影响,务必重视疫情防控,并自行做好投标各项保障工作。

(2)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若不能按时开标则另行提前通知延后的具体开标时间。

7. 开标形式及地点

开标形式:远程开标(远程开标/现场开标)

开标地点:投标人无需到河北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开标,只需远程登录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不见面开标系统及直播系统(根据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以短信形式发送的链接和验证码登录)参加开标仪式。

如采用远程开标形式投标人需登录“交易平台-开标系统”,具体操作可参考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

其他说明:本项目开标过程分为两阶段,投标人无需到河北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

第一阶段:开标开始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将使用开标系统和直播系统。开标前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我的投标项目中找到本项目,并提前进入开标系统。直播系统的直播链接和邀请码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以短信形式发送至递交投标文件时系统中所填写的项目联系人***

第二阶段:开标过程中的投标文件解密步骤将在开标开始后的第二天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的具体开始时间为2021年9月3日9时00分,解密时间限定在招标人发出解密要求后30分钟内完成,投标人应按时、自行解密投标文件。本阶段将仅使用开标系统进行解密、唱标、异议程序。

8. 公示与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示均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北雄安新区容城县容信路6号      

联系人***

电  话:           0312-5670805                

电子邮件***

传真(如有):           /                     

网址(如有):           /                     

招标代理机构: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 

联系人***

电  话:     0312-4078181/4078990,19933381996 

电子邮件***

传真(如有):       010-62688250              

网址(如有):              /                   

10.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10.1 “交易平台”的注册、CA数字证书申请及绑定、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加密与上传等各环节的操作手册详见“服务平台”或“交易平台”公布的相关操作手册(投标人注册完成后应及时观察审核状态,待新区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审核完毕,档案栏状态变成有效即可)。

10.2 开标以投标人上传至交易平台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为准。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电子或纸质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均不予受理。

10.3 开标时投标文件解密时间,限定在招标人发出解密要求后30分钟内完成,如所有投标人都已完成解密,招标人可提前结束解密环节进入下一环节。

10.4 因投标人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忘记CA登陆密码、CA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因招标人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

10.5 若投标人已申请多个CA数字证书,请注意使用差别,确保制作的投标文件和开标解密时使用的CA数字证书是一致的,否则造成解密失败的,由投标人负责。

10.6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上传。

10.7 电子招标项目无关注环节,下载招标文件时需先填写项目联系人***

注:如进行了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或递交投标文件操作后需在【我的投标项目】中找到该项目进行其他操作,递交投标保证金后,请及时登录交易平台查看保证金缴纳是否有效,如显示无效,请尽快进行处理,以免影响投标。

10.8 CA数字证书在投标文件加密至开标解密过程中,证书必须在有效期之内,此过程期间如进行续费、变更等任何业务办理,都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10.9 在投标文件制作过程中,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需使用office2010或以上版本,支持docx和pdf两种格式导入,建议导入pdf格式。导入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后,请检查分级目录是否齐全,文件制作完成后请打开HBT格式的投标文件进行检查。。(如用其他制作投标文件则需生成PDF后导入,PDF如较大将影响导入效率)。

10.10为保证投标文件编制质量以及系统稳定性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版本号同招标文件编制时使用的版本号,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采用雄安新区工程建设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14.2640版本制作(请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queryContent-jyfw.jspx?inDates=&ext=&origin=&channelId=431&projectCode=)平台下载。),请尽量将投标文件控制在400M以内。投标文件制作完成签章时需进行转换,等待时间较长,请投标人在该阶段耐心等待,不要进行任何操作。

10.11开标前必须进行电子标环境检测

请投标人务必在开标前进行电子标环境检测,如未进行导致开标时无法解密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请用IE浏览器登录,确保CA锁能正常使用。需注意雄安新区办理的CA锁在检测时选择北京地区、北京CA进行检测。

10.12电子标环境检测和投标人开标系统相关操作手册请登录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交易服务-投标人主页(http://www.xaprtc.com/jyfw/index.jhtml)进行下载查看。

10.13投标人在进入开标系统时,如出现“标书预先下载程序未安装,请安装最新版本驱动程序”相关提示,点击确定即可,不影响使用,无需进行其他操作。

10.14请投标人提前准备好CA锁和电脑,确保网络顺畅,推荐使用公司办公环境的有线网络。另外建议投标人准备2台电脑,一台用于观看开标现场直播(能播放视频和声音),另一台用于插入CA锁进行解密等操作。

10.15如遇操作相关问题可咨询招标人或者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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