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8.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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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8.20 |
地 区: | 张家口 |
内 容: |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现金票据一体机防护舱邀请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择优选定中标单位。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现金票据一体机防护舱邀请采购项目 *.*招 标 人:***银行 |
关键词: | 银行 |
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现金票据一体机防护舱邀请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择优选定中标单位。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现金票据一体机防护舱邀请采购项目
1.2招 标 人: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
1.3供货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设备到场,并于7日内安装调试完成。
1.4质量要求:合格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与本项目相适应的经营范围生产商或经销商的营业执照;投标单位为代理商的还需提供有效的生产商授权(一家生产商只允许授权一家代理商进行投标);
2.2本次招标产品必须出具公安部门合格的检测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2.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报名办法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8月11日至2021年08月17日,每日9:00至11:30,14:30时至 17:00 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到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地址:***
4、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时间及地点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8月20日09时 30 分,地点为唐山市新华西道112号。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本公告发布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张家口银行-官网》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概不负责。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
地 址:唐山市新华西道112号
联 系 人***
联系 电话:***
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