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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沙港口开发有限公司5吨叉车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1.08.10 标签: 广东省招标 广州市招标 港口招标 
加入日期:2021.08.10
截止日期:2021.08.16
地 区:广州市
内 容: 一、招标项目名称:**南沙**开发有限公司*吨叉车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 二、招标人:**南沙**开发有限公司 三、招标项目概况、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采购*台*吨全新叉车(配置要求详见附件*),港内使用。 (二)招标内容:按照招标单位提供的技术参数和相关要求,结合设备的品牌信
关键词: 港口
 
招标公告正文

一、招标项目名称:广州南沙港口开发有限公司5吨叉车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

二、招标人:广州南沙港口开发有限公司

三、招标项目概况、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采购1台5吨全新叉车(配置要求详见附件1),港内使用。

(二)招标内容:按照招标单位提供的技术参数和相关要求,结合设备的品牌信誉、选型配置、运行可靠性、技术先进性、稳定及技术成熟程度,采购1台5吨全新叉车。投标单位所供应的5吨叉车须达到《5吨叉车的配置、技术参数要求表》(附件1)的项目要求。并在报价单(附件2)上附上该台5吨叉车的品牌、型号的技术简介(附上该叉车的多角度照片)及相关证书资料。

(三)采购要求:

1、5吨叉车主要配置要符合《5吨叉车的配置、技术参数要求表》(附件1),配置更齐更先进为优选。

2、要求不能超过半年库存的新车。

3、中标单位提供5吨叉车完整的技术参数资料(不限于出厂合格证、维修保养手册、主要配置出厂检验报告等)配合招标单位完成当地特种设备质监部门的办证登记工作。

(四)交付叉车期限:签订合同收到预付款计算,交付期限不能超45个工作日,实际按中标单位投标文件承诺的日期签订合同,若因中标单位其自身原因未能在合同规定时间内交付叉车的,招标单位向中标单位收取¥1500元/天的违约金,直至交付完成为止(不可抗力除外)。

(五)若叉车于合同签订期间或验收过程中,招标单位发现其配置、参数虚标,招标单位有权要求退货和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单位提交投标文件的,表明投标单位已详细审查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并同意放弃对招标文件有不明朗及误解的权利。

(七)《技术和商务条款偏离表》标注**的评审项目完全无偏离,才能通过该项的符合性审查。

五、投标单位资格等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并盖公章(网址http://www.gsxt.gov.cn)。

(三)有销售叉车的相关资质。

(四)同一法人代表的两个或以上的投标文件无效。

(五)联合体投标无效。

六、投标单位报送的资料:

(一)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 技术和商务条款偏离表》(加盖公章)(附件2);

(四)报价表(附件3、加盖公章))并附上该5吨叉车的品牌、型号配置、技术参数及相关证书资料(加盖公章);

(五)《投标单位5吨叉车配置、技术参数一览表》(附件8)(加盖公章)。

(六)投标文件含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七、投标报价:投标人要提供满足设备配置、技术参数条件、交货期、配套服务等要求,进行总价报价(包括5吨叉车价格、运费等)。投标人报价超过¥17万元(大写人民币壹拾柒万元整)的按废标处理。

八、合同签订期限:中标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于3个工作日内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若中标单位因其自身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的,招标单位有权视其为没有履约能力,取消其中标资格,将中标资格顺延至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九、付款方式:

(一)合同签订后,招标单位于5个工作日内支付中标单位合同总额30%的预付款,5吨叉车交付并验收合格后,招标单位于5个工作日内支付该合同剩余的70%尾款;

(二)本项目设投标保证金¥10000元,提交投标书前以公对公转账方式缴交投标保证金至招标单位指定账户(公司名称:广州南沙港口开发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3602056909000267409   开户行:工商银行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沙分行)。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于叉车交付完成且结清合同款后的2个工作日内退回,若中标单位因其自身原因弃标或逾期签订合同的,招标单位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于中标候选人公示后的10个工作日内退回。

十、承包方式:

本项目采用综合总价(含增值税)包干,投标总价最高限价为¥17万元(大写人民币壹拾柒万元整)。

十一、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一)投标文件应进行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二)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广州南沙港口开发有限公司5吨叉车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投标文件”。

十二、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单位应于2021年8月16日(星期一)下午2时15分前将投标文件邮寄快递或亲自递交到南沙区港前大道1号南伟候工楼3楼会议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十三、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单位于2021年8月16日(星期一)下午2时30分在南沙区港前大道1号南伟码头候工楼3楼会议室公司进行开标、评标。

十四、评标定标原则:按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价格超过投标最高限价的,则按废标处理。经资格审查合格后进行评标,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标法,综合评分最高者中标。若开标出现综合分最高且相同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单位,按总价部分评分得分高者中标。若开标出现综合分、总价部分评分得分最高且相同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单位,按配置部分评分高者中标。

十五、

1、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

2、每个品牌至少有一家或以上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否则本次招标失败。



                               广州南沙港口开发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0日


附件:招标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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