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8.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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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8.17 |
招标代理: | 重庆和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重庆市 |
内 容: | *.发包条件 本发包项目*****区双路第二小学修缮运动场工程已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投〔****〕***号****-******-**-**-****** 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发包人均为*****区双路第二小学,建设资金来自**区义务教育学校维修改造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
关键词: | 小学 路 |
1.发包条件
本发包项目重庆市大足区双路第二小学修缮运动场工程已由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大足发改投〔2021〕301号2108-500111-04-01-507023 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发包人均为重庆市大足区双路第二小学,建设资金来自大足区义务教育学校维修改造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对重庆市大足区双路第二小学修缮运动场工程施工采取公开摇号随机抽取承包商的方式进行发包,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承包商参与抽取。
2.项目概况
2.1工程名称:重庆市大足区双路第二小学修缮运动场工程
2.2建设地点:重庆市大足区双路街道西湖大道203号(重庆市大足区双路第二小学校园内)
2.3建设内容:将原有塑胶运动场面层塑胶进行清理,按新国标重新铺设塑胶,总面积11000平方米。
2.4工期: 2个月,缺陷责任期: 24个月。
3.发包范围及发包价格
3.1发包范围:本项目相关资料所包括的建设内容,具体范围及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建设内容为准。
3.2发包价格
(1) 本项目发包价为1827596.59元(大写:壹佰捌拾贰万柒仟伍佰玖拾陆元伍角玖分),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为39386.83元(大写:叁万玖仟叁佰捌拾陆元捌角叁分)。该发包价工程量清单计价采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CQJJGZ-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和《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GB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CQSZDE-2018)、《重庆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CQJZZSDE-2018)、《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定额》(CQJXDE-2018)、《重庆市建设工程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表》(CQPHBB-2018)及相关配套文件、设计文件、国家技术规范及标准及工程实际情况。
(2)本发包工程实行单价包干承包模式,发包人按规定的建设内容和发包价格与中标人签订承发包建设合同,但暂列金额、暂估价等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CQJJGZ-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和《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GB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CQSZDE-2018)、《重庆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CQJZZSDE-2018)、《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定额》(CQJXDE-2018)、《重庆市建设工程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表》(CQPHBB-2018)及相关配套文件等相关规定进行结算。除工程在施工建设期间按程序报批的重大设计变更准予调整外,其它擅自调整或变更设计的,结算时不予调整。
(3)工程人工和材料(材料暂估价除外)价格在施工建设期间实际发生价格与发包价资料的的价格相比,不论涨跌,结算时均不予调整。
(4)安全文明施工费、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费、组织措施费:按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渝建发〔2018〕29号《关于颁发2018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执行。
(5)税金:本项目按《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9〕143号)执行,一般计税方法调整税金及相关费率。
(6)人工价格按《重庆工程造价信息》2021年第二期公布的大足区信息价执行。
(7)主要材料参照《重庆工程造价信息》2021年第7期公布的大足区信息价结合市场价计算,缺项采用市场价。
(8)承包商按本发包范围内容、结算及工程款支付的相关规定,并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格的情况,自主确定是否参加本项目的承包商公开摇号随机抽取。中标后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及纠纷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3.3.履约担保
1、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转账、银行支票、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保函等形式均可。其中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交的应当从承包商基本账户转出;采用专业担保公司保函的,推行本辖区内的区属国有担保公司给予的担保。
2、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合同金额的10%;
3.提交时间: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并作为签订施工合同的必备条件。
其中:采用银行保函的,要求出具保函的银行须为项目所在地或中标人企业注册地银行或中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保函必须为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采用专业担保公司保函的,推行本辖区内的区属国有担保公司给予的担保;履约担保为银行现金转帐的,中标人须从其企业基本账户将履约保证金转招标人指定账户:
开户银行: 重庆市大足区双路第二小学
账户名:
账 号:
注:转 重庆市大足区双路第二小学修缮运动场工程(项目名称)履约保证金。
4.退还时间: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14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退还不计利息)。
5. 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主要推行以保函方式缴纳。在招投标活动中,由中标人根据自身情况自行选择缴纳方式。
6.中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的,发包人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发包人可以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依次确定中标人,同时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按照信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中标人的不良行为直接记12分,纳入黑名单。
7.招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依法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如果中标人未能按要求或在法定时限内缴纳履约担保金并签订书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4.合格的承包商
4.1承包商缴纳投标保证金
一、保证金金额
保证金的金额:大写:贰万元整(人民币),小写:20000.00元 (人民币)。
2、缴纳起止时间(与承包商报名起止时间相同)
2021年 08 月 17 日 09 时 00 分到 10 时 00 分。
3、缴纳方式:投标人仅限在报名登记时采用“POS”机刷银联卡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4、提交相关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不需要);
(3)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如果本项目划分有标段的,投标人应按各标段金额分别刷卡缴纳,不得将各标段金额合并缴纳。
6、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二、投标保证金退还
1、退还账户:保证金通过银行转账方式退还到投标人基本账户上。
2、退还时间及相关要求:
(1)未列入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的保证金退还
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个工作日内将中标通知书原件和保证金退还通知抄告大足区公共交易事务中心,大足区公共交易事务中心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原件和保证金退还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退还未列入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
(2)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保证金退还
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和中标人签订合同。招标人应当在合同生效后2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原件(必须逐页编制页码并盖齐缝章)和保证金退还通知抄告大足区公共交易事务中心,大足区公共交易事务中心在收到合同原件和保证金退还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
(3)退款异常处理
因投标人账户信息异常或变更,银行网银故障等原因导致保证金无法正常退还或退款失败的,待查明原因,更正信息和消除故障后,重新启动退款程序。
三、保证金退还咨询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交易中心联系电话***
4.2资格审查
本次发包对报名参加随机抽取的承包商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报名潜在承包商必须是已备入2020年大足区非必须招标项目备选承包商信息库中施工类企业,且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注: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安全生产条件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信用报告
按照《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在工程建设招发包申请领域使用第三方信用报告的通知》(大足发改〔2019〕57号)的规定,投标人须书面提交由第三方征信机构出具的有效信用报告,若信用报告反映该投标人的信用等级低于B级,被列入“联合惩戒记录”、被列入“黑名单”且在公示期内的,直接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
发包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选择第三方征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①在大足区行政服务中心“信用大足”窗口或“信用中国(重庆大足)”网站(网址:http://dazu.hlxy.com/)出具的第三方信用报告;②发包人自行提供在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的第三方征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同时提供第三方征信机构在中国人民银行的备案证明。
投标人提交的信用报告必须在报告有效期内使用,信用报告有效期不超过1个月,在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注:须提供信用报告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项目经理及主要管理人员资格要求
具体人选由发包人和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确定。具体人选一旦确定,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擅自更换。如中标人拟派驻的人员数量和资格条件不满足要求,发包人应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以退还。
(6)大足内受到行政部门信用扣分6分及以上且在公示期内的承包商不得参与投标,否则中标无效。
4.3 承包商提交投标资料
4.3.1承包商开标时只需提交手持资料(格式详见发包文件第四章)
4.3.1.1承包商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文件的需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4.3.1.2承包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活动的需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4.3.2中标候选人提交资格审查资料(格式详见发包文件第四章)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期间,中标候选人应按照发包公告、发包文件要求的资料补充一式 3 份资格审查资料(格式按照发包文件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其内容必须与发包公告、发包文件要求提交的资料相一致。
5.发包日程安排及其他
5.1本发包公告于2021 年 08 月 10 日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大足区)上发布。
5.2从本发包公告发布之日起,各承包商应当随时关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大足区)所发布的与该项目发包有关的相关资料,各承包商不管下载与否都将被视为全部知晓该项目发包的所有过程和全部事宜。
5.3承包商报名及截止时间
承包商报名时间:2021年 08 月 17 日 09 时 00 分至2021年 08 月 17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承包商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 08 月 17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报名地点: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事务中心大厅(重庆市大足区市民中心二楼),逾期报名发包人不予受理。
5.4承包商代表在按规定提交抽取保证金时,向发包人(及代理机构)递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及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并进行报名登记,同时报名的承包商向代理机构支付报名费用,每个承包商300元,否则发包人和代理机构拒绝接受其报名。
5.5随机抽取承包商时间和地点
随机抽取承包商时间:同报名截止时间,随机抽取承包商地点: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事务中心(重庆市大足区市民中心二楼)。
5.6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招标代理机构与招标人签订的该项目招标代理合同约定收取。
6.工程款支付:
本工程工程款支付方式:发包人以转账汇款方式支付工程款。
1. 本项目不支付预付款,每月支付上月确认产值的30%(含农民工工资、安全文明施工费),工程完工支付至合同价的50%,审计完成支付至审定金额97%,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再支付剩余的3%,发包人每次拨款,承包人须开具相应金额的建安增值税发票。
2. 在项目开工后,承包人须为农民工办理工资卡,承包人必须按月支付本项目农民工工资,委托银行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直接将农民工工资发放至工资卡,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否则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7.随机抽取具体流程
(1)投标人报名少于三家,本项目流标。
(2)发包人宣布抽取会开始,介绍发包人、监督部门和其他到会人员。
(3)发包人公布由区公共资源交易事务中心提供的潜在承包商递交保证金时间先后顺序确定承包商顺序号及名单后,(即为随机抽取承包商时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事务中心提供的号码球中相对应号码),发包人、承包商、监督人员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签字确认。
(4)承包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出席开标会,开标时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承包商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承包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未按时到会及资料不满足相关要求将被取消其参加随机抽取的资格。
(5)发包人从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交易事务中心提供的号码球中,随机抽出一组与参加随机抽取的合格的承包商号码相对应和数量相等的号码球投入摇号机内。
(6)发包人代表先后公开随机抽取3个号码球,抽取的号码球所对应的承包商按前后顺序即为第一、第二、第三中标承包商候选人。抽取结果经发包人、承包商、监督人员和公共资源事务中心工作人员书面签字确认。
(7)发包人在完成随机抽取并确定承包商后2个工作日内,在发布发包公告网站公示随机抽取结果,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8)公示期内无异议和投诉的,发包人应于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应当以第一中标承包商候选人作为中标人,并发出中标通知书。
8、合同签订
发包人与承包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书面承包合同,合同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发包公告(发包文件)的内容一致。发包人擅自改变中标结果或承包商无故放弃承包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9、联系人***
招 标 人:重庆市大足区双路第二小学 |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和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地 址:重庆市大足区双路街道西湖大道203号(重庆市大足区双路第二小学校园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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