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组织单位信息
1. 采购单位:西昌机务段
2. 联系人:孟静静,电话:0834-8626961,地址:***
二、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小批量零星物资网上询价采购
交货地点:西昌机务段材料科
2.采购内容(见附件)
3.供应商资质及技术要求见附件3
三、报价回复要求
1.请于2021年8月13日17:30时前将报价单及相应的商务、技术要求相关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959435781@qq.com邮箱,并将纸质版商务和技术文件(含报价单)寄四川省凉山州西昌市马道镇西昌机务段材料科。
2.邮件标题必须按示例填写。示例:“西昌机务段小批量零星物资20210X0X批-XXXX”(“-”前为采购公告标题中括号里的内容,“-”后为报价单位简称),标题不符合要求,视为整个《报价单》无效;
3.《报价单》(附件1)表格内“供应商(加盖公章)”处,必须为单位公章,使用其他印章视为整个报价单无效;
4.《报价单》表格内“含税到达单价(元)”列,响应行填写具体价格,不响应行划斜杠“/”,缺失视为整个报价单无效;
5.《报价单》表格内“产品制造厂(全称)/品牌(全称)”列,响应行必填,不响应行划斜杠“/”, 缺失视为整个报价单无效;
6.《报价单》表格下方“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人(签字);联系电话***
7.同一企业对同一批次、同一采购项目,只做一次报价,如做多次报价,均视为无效。
8.同一企业响应多个采购公告报价时,必须对每个采购公告单独报价、分别发送邮件。如一封邮件内有多个采购公告的《报价单》或对多个采购公告的《报价单》进行了合并,均视为无效。
9.响应单位提供的《报价单》必须从公告附件中下载,按规定要求填写完整,复核无误后加盖公章,扫描或拍照成图片文件(图片文件名必须与上述第2条的“邮件标题”相同)并作为附件发送,否则视为无效。
10.若在公告期内,不同供应商对同一物资报价相同的,则按照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