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8.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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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业主: | 青岛市精神卫生中心 |
地 区: | 青岛市 |
内 容: | *********近期对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特邀请合格投标人进行投标,现公告如下: *、项目内容: 项目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元)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 * 台 ******.** *、招标编号:qdjw-****-** *、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或组 |
青岛市精神卫生中心近期对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特邀请合格投标人进行投标,现公告如下:
1、项目内容:
项目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元) |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 |
1 |
台 |
495000.00 |
2、招标编号:qdjw-2021-03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医疗器械相关项目)。
3.2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备案)证》的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开标时,该证应在有效期内;若不在有效期内,则需提供该证和所投产品在该证有效期内生产的药监局出具的证明文件)。
3.4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或制造商在中国出资组建的法人机构或具有授权资格代理商针对本项目所投包出具的授权书(其中:具有授权资格的代理商授权的须同时提供具有授权资格的证明材料)。
3.5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3.6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及信用青岛(credit.qingdao.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等名单的,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获取标书的时间、地点:
4.1获取标书时,需提供下列相关资质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医疗器械相关项目);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含该产品;近三年业绩一览表;法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08月09日-2021年08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3招标文件获取地点:青岛市精神卫生中心招标采购办公室(市北区南京路299号中心院内行政办公楼211房间)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10000元),待招标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不计利息)。
6、投标:
6.1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8月18日16:00前(北京时间)
6.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青岛市精神卫生中心招标采购办公室(市北区南京路299号中心院内行政办公楼212房间)。
7、开标与评标:
7.1开标时间:2021年08月19日09:00(如有变更,以具体通知为准)。
7.2开标地点:青岛市精神卫生中心行政办公楼三楼小会议室(市北区南京路299号中心院内)。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答疑时间:2021年08月16日上午10:00
联系电话***
青岛市精神卫生中心
2021年08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