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8.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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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8.26 |
地 区: | 辽宁省 |
内 容: | ***教育局义务教育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教育局义务教育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公共**交易中心**分中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YZC-***** |
关键词: | 学校 教育 |
凌源市教育局义务教育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凌源市教育局义务教育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凌源分中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8月2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LYZC-20210260
项目名称:凌源市教育局义务教育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人民币12000000.00元
最高限价:第一包:2.50元/斤,第二包:15.00元/升,第三包3.00元/公斤。
采购需求:
包号 |
包组名称 |
主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01 |
大米 |
大米质量、卫生和检验按照国家GB/T1354-2018最新标准执行 |
1600吨 (以实际发生量结算) |
02 |
大豆油 |
葵花籽油质量、卫生和检验按照国家GB/T10464-2017最新标准执行。 |
180吨 (以实际发生量结算) |
03 |
醇基燃料 |
规格为25斤桶装标配,详细参数见投标文件。 |
300吨(以实际发生量结算) |
本项目分为三个包组。投标人对所投包组的采购内容必须全部响应,否则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将被拒绝。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一年(签订合同之日起)。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后7日内按甲方要求随时供货。每超期一天,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2000元,履约保证金扣完后,从合同金额中扣除。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第一、二包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企业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第三包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
时间:2021年8月9日至2021年8月13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凌源分中心
方式:以电子版形式通过网络发送
售价:免费
截止时间:2021年8月2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凌源分中心(第一开标区)
时间:2021年8月2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凌源分中心(第一开标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第一、二包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企业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第三包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主体证明文件、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参加投标的,出具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授权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出具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
以上任何一项资料提供不全者,将谢绝领取招标文件。
名 称:凌源市教育局
地 址:凌源市红山路西段190-66号
联系方式***
名 称: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凌源分中心
地 址:凌源市铁西二街2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