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8.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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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8.13 |
地 区: | 浙江省 |
内 容: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综合保税区管理办公室 项目名称:**综合保税区海关智能卡口系统升级改造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综合保税区海关智能卡口系统升级改造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综合保税区海关智能卡口系统升级改造 拟采购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杭州综合保税区管理办公室
项目名称: 杭州综合保税区海关智能卡口系统升级改造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90000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杭州综合保税区海关智能卡口系统升级改造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19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由于杭州综保区卡口设备运行与海关总署金关二期系统连接的特殊性,为确保卡口与系统正常联动,保证通关的正常运行,且本次采购为杭州综合保税区海关智能卡口系统升级改造运维,服务专业性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三种情形的规定: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因此,建议由原承建方浙江电子口岸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的运维服务主体。
基于以上考虑,我们一致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拟采购单位:浙江电子口岸有限公司。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浙江电子口岸有限公司
地址:***
三、公示期限
2021年08月06日 至 2021年08月13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公示期限:2021年08月06日 至 2021年08月13日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杭州综合保税区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
地 址: 杭州钱塘区12号大街18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 系 人***
监管部门电话:***
传 真: 0571-87056984
地 址: 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