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泥(辽宁)水泥有限公司钢材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台泥(辽宁)水泥有限公司钢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
1 钢板、角钢、槽钢、扁铁及焊管等钢材。
2
品牌要求:焊管和镀锌管品牌为友发、华岐、正元品牌,角钢、槽钢为友发、华岐、唐山正丰品牌,花纹板、钢板及多孔板要求为鞍钢、
通钢、本钢品牌,扁铁要求为唐山亿丰品牌。
3 交货时间:2021年8月15日
2.2建设地点: 辽宁 省(市) 辽宁 市 灯塔 市
2.3招标范围:钢板及角钢等钢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须提供公司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最新检审合格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满足本项目内容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产品厂家授权的代理人资质,具备参加投标活动的合法条件。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需提供近三年的财务报告。
3.3 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项目质量、安全问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在开标会上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投标申请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5.1详见金隅冀东阳光采购平台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详见阳光采购平台,地点为金隅冀东阳光采购平台。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金隅冀东阳光采购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台泥(辽宁)水泥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灯塔市西大窑镇
联 系 人***
电 话: 18641977160
投标保证金:5000元。
必须以公司名义交纳保证金,不得以个人帐户交纳,投标报价之前将款项通过电汇方式交纳至台泥(辽宁)水泥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并注明“投标保证金”(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灯塔支行;账号:21001707908052504434),电汇以银行回单为据,并在报价时将银行回单复印件(或截图)提交平台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