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8.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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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浙江省 |
内 容: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生态环境局**分局 项目名称:***桔秆焚烧检测系统二期工程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桔秆焚烧检测系统二期工程采购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桔秆焚烧检测系统二期工程采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龙泉分局
项目名称: 龙泉市桔秆焚烧检测系统二期工程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250000
单位: 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龙泉市桔秆焚烧检测系统二期工程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25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由于本期项目是在第一期项目的基础上进行续建,考虑到系统建设的完整性和兼容性,且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市分公司是第一期项目的中标单位,并能够满足本项目的一切要求。综上所述,评委一致认为该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建议由原供应商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市分公司承建。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市分公司
地址:***
三、公示期限
2021年08月06日 至 2021年08月13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龙泉分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
地 址: 龙泉市中山东路99-2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龙泉市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 系 人***
监管部门电话:***
传 真: 0578-7117319
地 址: 龙泉市华楼街229号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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