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8.06 |
---|---|
截止日期: | 2021.08.19 |
招标代理: | 辽宁顺达汇咨询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区: | 辽宁省 |
内 容: | **省商务厅第十八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国际经济与产能**展区特装搭建费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第十八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国际经济与产能**展区特装搭建费(项目编号:SDH-*******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十三纬路**号中国有色大厦**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 |
项目概况
第十八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国际经济与产能合作展区特装搭建费(项目编号:SDH-2021062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沈河区十三纬路58号中国有色大厦16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8月1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SDH-2021062
项目名称:第十八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国际经济与产能合作展区特装搭建费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180000元
包组编号: 001
包组名称:特装搭建费
最高限价:(人民币)180000元
采购需求:
中国—东盟博览会是中国商务部和东盟10国政府经贸主管部门及东盟秘书处共同主办、中国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承办的国际经贸盛会,迄今已成功举办17届,成为国家层面直接主办、具有特殊国际影响力、每年一届的国家级重点展会,在促进中国—东盟友好合作,服务“一带一路”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第18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将继续落实《中国—东盟战略伙伴关系2030年愿景》,紧扣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议定书,围绕中国—东盟数字经济合作年,以数字经济引领高质量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为目标,以“创新合作”为重点,更加注重展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不断加强服务贸易国际合作,推动中国—东盟经贸合作提质升级,促进双方在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进一步深度融合。
为促进我省服务贸易国际合作发展,我省拟组织辽宁省代表团参加于2020年 9月 10—13日在中国广西南宁国际会展中心举办的第18届中国—东盟博览会,设立辽宁特装展区,参加相关活动。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至撤展完成,经会展中心验收合格止。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相关政策。
本包组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照洽谈会举办地防疫要求提交施工人员安检信息,必要时需提交核酸检测证明。
三、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06日至2021年08月13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58号中国有色大厦16层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00 元/本(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截止时间:2021年08月1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六、开启
时间:2021年08月1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
3、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
备注: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登记不具资格审核效力,供应商的资格审查在项目评审时进行。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省商务厅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顺达汇咨询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融汇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顺达汇咨询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2105 0137 0008 0000 04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