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宾卡口区间测速及交通信号灯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新宾卡口区间测速及交通信号灯建设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8月26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CX2021080401
项目名称:新宾卡口区间测速及交通信号灯建设工程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415,052.16元
最高限价:1,415,052.16元
采购需求:新宾卡口区间测速及交通信号灯建设工程(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历日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成达到正常使用状态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06日至2021年08月13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下载
售价:人民币0元/本,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1年08月26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保证金转账凭证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请将以下材料扫描件(PDF)按采购公告规定的时间发送到代理公司邮箱:lncxxmgl@126.com (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宾满族自治县公安局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盛京银行抚顺东洲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717 0801 0200 0000 5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