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8.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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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8.17 |
招标业主: | 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 |
招标代理: | 辽宁双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区: | 辽宁省 |
内 容: | 项目概况 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及深度应用之全流程集约化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及深度应用之全流程集约化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 |
项目概况
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及深度应用之全流程集约化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8月17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及深度应用之全流程集约化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及深度应用之全流程集约化服务)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及深度应用之全流程集约化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年8月17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113-00291
采购需求: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及深度应用之全流程集约化服务,详见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期限为一年(合同期满后,业主满意度达到95%以上,经双方协定可以续签,服务期最多不超过3年)。
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时间:2021年8月6日至 2021年8月1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 ,下午13:00 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递交备份文件截止时间:截止时间:2021年8月17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3.递交备份文件地点:沈阳市沈北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明珠路1号)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3.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供应商在开标时必须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证书用于解密电子文件,也允许在规定时间内远程解密,电子解密时间控制在1小时内(如遇系统故障或大型项目除外),未携带笔记本电脑或CA证书导致无法解密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可按无效标处理。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双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 兴业银行沈阳青年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双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 4221401001000074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期限为一年(合同期满后,业主满意度达到95%以上,经双方协定可以续签,服务期最多不超过3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06日 至 2021年08月1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8月17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版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至沈阳市沈北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明珠路1号)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8月17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双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