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8.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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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8.27 |
招标代理: | 牡丹江市德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黑龙江 |
内 容: | ***省*******综合保税区一期建设项目设计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综合保税区一期建设项目设计服务,备案代码****-******-**-**-******,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新区城*投资有限公司,项目编号:T**** |
关键词: | 设计 |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牡丹江综合保税区一期建设项目设计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牡丹江综合保税区一期建设项目设计服务,备案代码2104-231071-04-01-639928,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牡丹江新区城市投资有限公司,项目编号:T2300000001002939,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牡丹江综合保税区一期建设项目设计服务
2.2项目地点:牡丹江市
2.3项目规模:牡丹江综合保税区的建设是基于牡丹江保税物流中心转型升级的基础上申建的。牡丹江综合保税区总规划面积221.3公顷,分为仓储区和加工区两部分建设,一期总面积116.5公顷,其中32公顷的保税物流中心已完成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项目二期104.8公顷为保税加工预留区域。本次招标内容为一期剩余84.5公顷的加工区建设,主要建设综合保税区监管基础设施、保税仓储库、加工车间等及一期已完成的部分改造项目。
2.4项目总投资:7.6亿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约3.9亿元,其他费用约3.7亿元)
2.5本项目招标控制价:617.784万元。
2.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7设计服务期限:2021年09月03日至2021年09月23日,共计20日历天。
2.8招标范围:完成上述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概算、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等)建设项目工程设计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9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甲级及其以上资质,近三年内未被相关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及没有被相关部门限制投标或从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3.5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1年08月06日09时00分至2021年08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08月26日09时00分。开标时间为2021年08月27日09时00分(开标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24小时)。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开标方式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
评标地点:牡丹江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新址2楼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牡丹江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 话:0453-6951001
招 标 人:牡丹江新区城市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高先生
电 话:13514566664
招标代理机构:牡丹江市德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牡丹江市开发区领秀城西侧门市
联 系 人:孙女士
电 话:0453-6279009
日 期:2021年08月05日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