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8.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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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黑龙江 |
内 容: | ********年城*建设计划道桥维修项目道路功能性修复工程(***车行道及人行道)施工第十一标段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G****G*****-**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年城*建设计划道桥维修项目道路功能性修复工程(***车行道及人行道)已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区*:*配比, |
关键词: | 设计 道路 路 |
哈尔滨市2021年城市建设计划道桥维修项目道路功能性修复工程(道里区车行道及人行道)施工第十一标段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G0100G21110-1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市2021年城市建设计划道桥维修项目道路功能性修复工程(道里区车行道及人行道)已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市、区7:3配比,招标人为哈尔滨市道里区城市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安化街(安发街-安升街)
2.2建设规模:车行道功能性修复工程;人行道功能修复工程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4招标控制价:2263143.21元
2.5计划工期:计划工期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1年9月3日;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10月3日。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本项目划分为17个标段,本项目允许兼投,但不允许兼中,否则将被取消所有标段投标资格。(如同一投标人为多个标段的中标候选人第一名时,该中标候选人按照投标函附录拟定的中标首选标段选定,放弃中标资格的标段由下一名中标候选人相应顺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组织,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须为投标人本单位的合法在职人员并须提供2021年4月至2021年6月的社保信息(哈尔滨市企业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等;外省、市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等以便于进行核实,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未提供社保信息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3投标人拟派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不得低于规定的配备标准。
3.4本项目将按照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建设领域欠薪企业网上通报机制的通知》文件执行,被"哈尔滨市政府网站"(http://221.207.229.44:8881/zzcxqqjl.jsp)通报且未整改完成的欠薪企业参与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5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zjjabc3177@126.com。
9.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哈尔滨市道里区城市管理局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通达街414号
联 系 人***
电 话:0451-84800768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二大道与阳明滩大桥交口外滩1898-A4栋901
联系人***
电 话:0451-82418096转8204
电子邮件***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