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8.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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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8.12 |
招标业主: |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
地 区: | 北京市 |
内 容: | @项目公告信息.项目名称@谈判公告 ********** – 华能**核电项目压水堆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项目-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为华能**核电项目压水堆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采购人为**********,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 华能**核电项目压水堆一期水土保持方 |
关键词: | 核电 |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
华能霞浦核电项目压水堆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项目-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为华能霞浦核电项目压水堆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采购人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 华能霞浦核电项目压水堆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华能霞浦核电项目厂址主体位于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长春镇长门村、长表岛,地处东冲半岛东北部、福宁湾西南岸,在长门澳东侧海域内,毗邻东海。厂址地理坐标范围为东经120°07′40″~120°09′01″,北纬26°47′36″~26°48′21″。厂址东北距离宁德核电厂约27km,西西北距离霞浦县城约18km,西西南距离宁德市约59km。
厂区位于长表岛西侧,规划建设4台百万千瓦级华龙一号压水堆核电机组和1台60万千瓦级高温气冷堆机组,5台机组一次规划,分期建设,建设顺序由东向西。一期工程建设2台华龙一号压水堆核电机组,首台机组计划于2022年10月31日浇筑核岛基础第一罐混凝土(FCD),计划于2027年10月31日投入运行,单台机组建设周期为60个月,第二台机组投产间隔时间为10个月。
2.2采购范围
主要包括(详细采购范围及要求以《华能霞浦核电项目压水堆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任务书》(编号:1915-J00RSK05;版次:A)为准):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根据厂址及其周围的环境条件与核电厂建设特点,对核电厂建设以及运行过程中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及其危害加以预测,并提出防治水土流失的措施体系,重点解决建设过程中的人为水土流失、土地整治和植被恢复、各类设施防洪排水等问题,确定水土流失的治理任务、进度,进行投资估算。
2.3 进度要求
1) 2021年10月20日前:提交工作大纲及质保大纲并通过评审;
2) 2022年01月20日前:提交最终成果报告送审稿;
3) 2022年03月20日前:提交根据评审意见完成修改的最终成果报告。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采购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供应商与签订合同主体必须为同一主体,名称保证一致,否则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
3.2专项条件
3.2.1资质要求:具有《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平评价证书》且评价等级为四星及以上。
3.2.2业绩要求:近3年内,具有与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或检测相关的项目业绩,需提供业绩证明性文件。
3.3是否允许联合体:否。
3.4是否接受代理商:否。
3.5应具备的其他要求:项目经理需具有与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或检测相关的项目工作经验并具有副教授及以上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需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仅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发布,并在上述平台进行报名、报价活动。
4.2凡有意参加报价者,报名时扫描提供以下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上传至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资质证书、近3年内业绩证明材料(1项即可)、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保密承诺函。未上传上述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无效报名。报名截止期:2021年8月7日17:00时。
4.3报价均采用网上报价,必要时提供采购文件下载,以便供应商进行核对和报价。报价文件正本扫描件上传至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期: 2021年8月12日17:00时。
4.4供应商需对报价信息对照我方需求计划认真核对,如存在差异应在报价文件中进行偏离说明。
4.5本次非采购公告仅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5、 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
邮编:100840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2021年8月4日
保密承诺函
致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我司拟参与 (项目名称)的报价活动。根据贵司的保密要求,我司特此承诺:
无论我司是否被选择为本项目的成交单位,我司将对我司知晓的本项目的任何信息进行保密,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直接或间接提供的与报价文件相关的所有文件、数据和/或其他资料,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报价人不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且不得自行在本项目报价以外的任何目的,保密期限至保密信息被贵司公开之日为止。如我司违反保密承诺,我司将承担因违反保密义务给贵司造成的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
承诺人: (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