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8.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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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8.16 |
招标业主: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地 区: | 宁波市 |
内 容: | *****局**派出所改建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局**派出所改建工程 已由 ***发展和改革局 以 慈发改审批【****】**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局,招标人为***公共项目建筑中心,招标代理人为***基建审计事务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 |
关键词: | 监理 |
慈溪市公安局龙山派出所改建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慈溪市公安局龙山派出所改建工程 已由 慈溪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慈发改审批【2021】7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慈溪市公安局,招标人为慈溪市公共项目建筑中心,招标代理人为慈溪市基建审计事务所,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建 设 地 点:位于慈溪市龙山镇,东临仙境路,南临沿街商住楼,西临三北文体中心,北临龙山镇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服务所。
建 设 规 模:本工程按二类派出所标准进行建设,新建建筑 6738.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6614.4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24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总投资概算3499万元,本次招标的建安费3087万元。
投标报价合理范围:1.73%(含)-1.92%(含)。
计划工期:控制在施工合同工期(500日历天)内。
质量控制目标:合格。
安全控制目标:无安全责任事故。
招标范围:(1)施工阶段:施工(除变配电工程)过程中的质量、进度、造价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工作;(2)配合招标人做好结算审计;(3)保修阶段: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审核修复方案,监督修复过程并验收,审核修复费用。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且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3投标无效情形,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专业房屋建筑工程;
3.4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无在建项目(同一工程项目分段发包或分期监理的除外),且符合《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项目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甬建发〔2016〕200号)文件规定;
(1)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登记;
(2)投标人及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按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要求完成录入;
(3)投标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违法行为记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
网上招标文件获取:投标单位进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慈溪市分网电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市级平台)中用数字证书(CA)登录获取招标文件,获取前投标单位须进行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和申领“数字证书”。公告发布即可获取招标文件,招标资料为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施工图等。招标资料每套售价50元,在开标时收取,售后不退。获取截止时间至2021年8月6日17时00分。只有从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单位才能投标。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年8月16日15时00分,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慈溪市白沙路街道南二环东路 1355号)二楼第二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可任选以下四种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中的一种进行缴纳)
6.1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一:
投标保证金1万元,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帐方式缴入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保证金专户,到账截止时间2021年8月15日17时前。
收款人: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宁波慈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子帐号:201000228967189000708
6.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二:
投标保证保险金额1万元 ,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向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慈溪中心支公司(0574—63014215)或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慈溪中心支公司(0574—63921501)投保,且保单必须有效,保单出具截止时间2021年8月15日24时前。
6.3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三:
投标保证担保金额1万元,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向宁波正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0574—63019208)办理投标担保,且投标保函必须有效,投标保函出具截止时间2021年8月15日24时前。
6.4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四:
银行保函金额1万元,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向宁波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银行办理银行保函,且银行保函必须有效,银行保函出具截止时间2021年8月15日24时前。银行保函需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银行保函正本原件复印件须编入资格审查文件中。
7. 招标公告发布
8.其他说明
8.1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8.2 本次工程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8.3 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和申领“数字证书”,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慈溪市分网服务指南。
8.4 疫情防控期间,各投标单位人员进入交易中心需亮码及佩戴口罩,并遵守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
招 标 人:慈溪市公共项目建筑中心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慈溪市基建审计事务所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