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8.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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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8.06 |
地 区: | 广东省 |
内 容: | 坪山区城*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按照《***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及《无障碍设计规范》相关要求,对区属公园内**座无障碍公厕服务设施进行排查梳理,将对部分缺失的无障碍设施进行采购。 本项目采用三方比价的方式进行评审确定服务供应商。采购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参与本项 |
关键词: | 公园 |
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按照《深圳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及《无障碍设计规范》相关要求,对区属公园内20座无障碍公厕服务设施进行排查梳理,将对部分缺失的无障碍设施进行采购。
本项目采用三方比价的方式进行评审确定服务供应商。采购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参与本项目投标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等,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本次采购项目将于2021年8月3日启动,2021年8月5日前意向单位需提交报名申请及服务承诺函,于2021年8月6日下午在深圳市坪山区区府二办501B会议室组织评审小组进行评审。
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1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