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8.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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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 南通新江海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南通市 |
内 容: | 项目编号 A**************** 项目名称 任港湾全民健身运动中心项目 标段编号 A********************** 标段名称 **外汽周边路轨道交通保护区监测及安全影响评估 工程类型 勘察 ***任港湾全民健身运动中心项目、任港湾和五龙汇片区部分**道路、河道、景观带、** |
项目编号 | A3206010318000686 | 项目名称 | 任港湾全民健身运动中心项目 |
标段编号 | A3206010318000686002003 | 标段名称 | 文峰外汽周边路轨道交通保护区监测及安全影响评估 |
工程类型 | 勘察 |
南通市任港湾全民健身运动中心项目、任港湾和五龙汇片区部分新建道路、河道、景观带、文峰外汽周边路轨道交通保护区监测及安全影响评估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市任港湾全民健身运动中心项目、任港湾和五龙汇片区部分新建道路、河道、景观带、文峰外汽周边路轨道交通保护区监测及安全影响评估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财政资金,一、二标段招标人为任港湾和五龙汇开发建设中心、南通市崇川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心,三标段招标人为南通市崇川区城市工程建设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南通市任港湾全民健身运动中心项目、任港湾和五龙汇片区部分新建道路、河道、景观带、文峰外汽周边路轨道交通保护区监测及安全影响评估,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2项目地点:南通市崇川区。
2.3工期要求:在合同签订后45天内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安全评估报告,监测工作全部完成后30日内提交最终监测报告,具体工期要求满足发包人要求。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叁个标段:
一标段:南通市任港湾全民健身运动中心项目轨道交通保护区监测及安全影响评估(合同与任港湾和五龙汇开发建设中心、南通市崇川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心签订);
二标段:①通吕运河两侧景观带及堤顶路、②南通港经七路、③南通港经十二路、④南通港经八路、⑤南通港经二河、⑥支路三、⑦云秀路东段等轨道交通保护区监测及安全影响评估(合同与任港湾和五龙汇开发建设中心、南通市崇川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心签订);
三标段:文峰外汽周边路轨道交通保护区监测及安全影响评估(合同与南通市崇川区城市工程建设中心签订)。
2.5项目规模:
一标段:项目总建筑面积约33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5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8万平方米),沿人民路街面约435米;
二标段:①通吕运河两侧景观带宽约80米及堤顶路宽约22米、②南通港经七路长约200米、③南通港经十二路宽26米、④南通港经八路宽18米、⑤南通港经二河宽15米、⑥支路三宽15米、⑦云秀路东段宽15米;
三标段:文峰外汽周边路,西起通京大道、南至青年路、东至文秀路,全长约750米,宽8-18米不等;
2.6质量等级要求:
安全影响评估要求: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南通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通政规【2019】7号)、《关于印发<南通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通城轨【2020】109号)、国家或地方有关法规标准、导则等规定,详细分析本工程对南通在建轨道及建成轨道的影响,并提出切实有效的安全保护措施,完成安全评估报告,报告需通过轨道交通建设单位的审核要求。
监测要求: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南通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通政规【2019】7号)、《关于印发<南通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通城轨【2020】109号)、国家或地方有关法规标准、导则等规定,编制的监测工作大纲需通过轨道交通建设单位的技术审查。按照工作大纲的要求开展地铁保护区零状态调查、监测布点、按照监测频率开展监测工作。根据项目进展情况,中标单位及时向招标方提交监测报表。现场发现异常、监测预警时应及时向相关方报告。所有成果必须满足相关规范、轨道交通建设单位的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满足①和②)
①工程咨询(城市轨道交通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咨询甲级或市政公用(含地铁、轻轨)行业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若投标人不同时具备①和②要求的资质,则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要求如下: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且监测单位为本项目的联合体牵头单位,安全影响评估单位必须满足上述安全影响评估单位的资质与业绩要求,监测单位必须满足上述监测单位的资质与业绩要求;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进行投标;
5)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6)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2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
注:一旦中标,所有人员不得变更,否则视为违约,违约责任详见招标文件。
3.3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8年6月1日以来承担轨道交通保护区监测业绩和地铁交通安全评估业绩,如为联合体投标监测业绩由监测单位项目负责人提供,安全评估业绩由安全评估单位项目负责人***
3.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5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评标办法
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
5.2获取方式: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等资料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antong.gov.cn/)发布,投标单位可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所有信息资料在网站上一经公布,视为投标人已知悉并且按要求进行了修改,招标人无需采取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网上发出的文件为准。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招标文件售价250元/标段,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网上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1 年8月16日 9 时 30 分。
6.2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10.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任港湾和五龙汇开发建设中心、南通市崇川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心、南通市崇川区城市工程建设中心
地址:***
联系人: 丁工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新江海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柴九玲 电话:***
2021 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