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8.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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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8.03 |
地 区: | 珠海市 |
内 容: | 根据国家、省、*有关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规定、《**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工作的通知》(粤教继函〔****〕**号),以及《***学前教育第三期行动计划》等文件要求,随着我区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提高幼儿园园长队伍的整体素质,实现园长全员持证上岗的目标任务 |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规定、《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工作的通知》(粤教继函〔2016〕36号),以及《珠海市学前教育第三期行动计划》等文件要求,随着我区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提高幼儿园园长队伍的整体素质,实现园长全员持证上岗的目标任务,显得尤为重要。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幼儿园园长队伍建设,拟开展2021年香洲区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现将2021年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班采购项目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2021年珠海市香洲区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
二、项目预算
本项目经费预算为人民币肆拾陆万肆仟元整(¥464000.00元)。
三、项目要求
(一)培训量和参训人员
培训学员138人,每位参训人员需完成300学时的课程。
培训对象:1.香洲区尚未取得园长任职资格的现任公办幼儿园园长、党支部书记、副园长、中层干部,以及需要学习的幼教专干;2.香洲区在岗尚未取得园长任职资格的民办幼儿园园长、副园长。
(二)培训目标
落实幼儿园园长持证上岗制度,提高幼儿园管理水平,提升幼儿园园长综合素质。
(三)培训内容与形式
任职资格培训以形成园长的专业理念与认识、掌握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为主要内容。培训时间不少于300学时,可采取分段实施的方式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分为理论学习、跟岗实践、网络研修和案例研究四个模块,具体如下:
理论学习(150学时):系统学习《教育政策与法规》《国内外教育改革与发展趋势》《学校领导与管理》《素质教育理论、方法与实践》《现代学校校长专业理念》《学校开办与发展规划》、《现代学校文化建设》《学校管理科学研究》和《应用信息技术推进教学改革和管理创新》等课程。
跟岗实践(90学时,其中市外跟岗实践不少于30课时):赴省内外校长培训实践基地和优质学校考察、跟岗实践。
远程研修(30学时):理论课程和实践课程相关内容的拓展学习。
案例研究(30学时):通过校长论坛、答辩、总结交流等形式,开展管理案例研究和培训成果展示。
(四)培训时间与地点
2021年8月-11月,培训地点:香洲区教师发展中心等地。
(五)其他要求
1.出勤率。承办机构要合理制定课程安排,组织学员按时到课培训,达到不低于70%的出勤率。
2.师资。任课教师应当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其中副高以上职称不少于50%)、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具有较强的理论水平和实践指导能力。其中,外聘专家应不低于授课专家总数的30%,一线名师应不低于授课专家总数的30%。
3.满意度。按要求做好问卷调查,学员对教学组织、教学环境、教学师资等满意度调查满意率80%以上。
4.绩效评估。承办机构要配合采购方做好绩效考核,采取学员评价、专家评估等方式对培训工作绩效进行考核,绩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培训实施方案执行情况、学员满意度、培训效果等,并负责完成相关绩效考核报告。
5.报价标准。严格按照《关于印发珠海市香洲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珠香财〔2017〕112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6.学时登记和证书印制。培训机构要根据要求,及时在“广东省教师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登记任职资格培训学时。同时,按照《广东省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证书》规定的样式印制培训证书。
7.疫情防控。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配备必要的口罩、消毒液、测温枪、酒精等疫情防控物资,提前制定疫情应急预案,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培训。
四、报价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一)报价单位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三年以上(含三年)、具有教育培训资质相关经营范围和能力的独立法人机构;
(二)报价单位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将项目分包或转包。
承办过市、区级幼儿园教师、园长培训的机构优先;培训机构在珠海有5人以上管理和服务团队的优先;在本市具有自有培训场地的优先;具有与培训需求相匹配的本市优质学前教育培训实践基地的优先。
五、报价单位需提供的资料
(一)项目申报书(附件),含培训工作安排及经费预算。
(二)线下培训防疫应急预案。
(三)机构注册资料:
1.单位营业执照或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委托他人的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报价单位无违法违规记录声明函(格式自拟)。
(四)相关专业资料:
1.曾经承办同类培训项目的案例资料,如合同复印件等(如没有可不提供);
2.团队成员(项目管理人员和师资队伍)相关资历、资格证明复印件。
凡具备以上投标人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可在2021年8月6日(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携带以上资料(1式5份)到香洲区教师发展中心(地址:***
联系人:袁老师,咨询电话:***
六、评审办法
本项目按合理低价原则确定培训机构。
七、评审地点与时间
评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八、其他事项
1.严格按我方提供的培训要求和经费预算进行报价。
2.通过评审的机构公示后5天内签订合同。
3.项目完成经验收合格即行付款,付款方式按香洲区国库支付中心流程一次性支付。
4.投诉电话:***
珠海市香洲区教育局
2021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