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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1.08.03 标签: 广东省招标 
加入日期:2021.08.03
地 区:广东省
内 容:****级人民法院****年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级人民法院****年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银桦路***号*栋***-*号之*号(童心路与彩虹路交汇处)***平正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招标公告正文
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4号(童心路与彩虹路交汇处)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8月1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PZ2021-153
项目名称: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玖拾捌万伍仟圆整(¥985000.00)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服务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人民币玖拾捌万伍仟圆整(¥985000.00)
序号
项目内容
数量(单位)
单价上限
总价(元)
备注
1-1
2021年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服务
1年
74万元/年
740000
常规需安排8名服务人员驻场提供服务
1-2
历年历史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
约700000页
0.35元/页
245000
最终以成交单价×实际数量结算,结算金额不超过预算总价。
总价合计:
985000
 
说明:供应商须分别对以上两部分采购内容分别提供单价报价和总价报价,相应单价不可以超过报价“单价上限”一列数值,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中第四部分。
合同履行期限:
服务期:合同签订后驻点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场地服务一年。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文件中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文件中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或者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自然人参加磋商地提供银行流水证明。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文件提供近六个月以来任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税票)、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则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新成立单位在依法允许不办理期限的可不提供。
(5)供应商参加本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响应(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单位负责人***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保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乙级或以上《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类别: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
(2)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8月3日至2021年8月10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4号(童心路与彩虹路交汇处)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购买或者邮购。
售价:200元/套。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8月1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4号(童心路与彩虹路交汇处)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8月1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4号(童心路与彩虹路交汇处)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本项目前须在采购代理机构处登记领取了磋商文件。获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供如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或者原件):
1)身份证。
2)报名登记表;
3)购买磋商文件经办人材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4)磋商文件购买汇款账号信息: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珠海凤凰北支行
户名: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44050164613800000104
5)获取磋商文件咨询电话:***
2、本项目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全部由公告产生。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郭桂好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4号(彩虹路与童心路交汇处)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0756-2550023、2255677
 
发布人: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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