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8.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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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8.10 |
地 区: | 广东省 |
内 容: | ***塔头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关于塔头镇塔头村商铺(部分)出租 公开竞标公告 塔头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受***塔头镇塔头村第二股份**社的委托,定于****年*月**日上午**:**时在塔头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对塔头镇塔头村商铺(部分)出租进行公开竞标,本项目采用现场递交报 |
揭西县塔头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塔头镇塔头村商铺(部分)出租
公开竞标公告
塔头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中心受揭西县塔头镇塔头村第二股份合作社的委托,定于2021年8月10日上午10:00时在塔头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中心对塔头镇塔头村商铺(部分)出租进行公开竞标,本项目采用现场递交报价文件方式进行招标,欢迎有意参加竞标的人士前来竞标。
一、商铺基本情况
1、本宗交易资产类型:塔头镇塔头村商铺(部分)出租;
2、本宗交易资产的范围:塔头镇塔头西干渠西面7号、8号、10号商铺,戏院前16号商铺;
3、本宗交易资产的承包期限:塔头镇塔头西干渠西面7号、8号、10号商铺2年,戏院前16号商铺4年(起止详见合同,以合同为准);
4、合同履行押金:塔头镇塔头西干渠西面7号、8号、10号商铺¥10000元,戏院前16号商铺¥5000元(不计息);
5、本次交易保证金:¥1000元。
二、竞标意向人准入条件
年满18周岁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
三、本次竞标采用现场竞标方式进行,交易价格为:塔头镇塔头西干渠西面7号商铺¥7200元/年、8号商铺¥7200元/年、10号商铺¥7200元/年,戏院前16号商铺¥6000元/年;
由准入竞标意向人进行现场一次性和递交报价文书,最后竞价最高者中标,但低于底价者无效。竞得人应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在公示期满5天内签订合同并交付当年租金,违者处以底价20%的违约金。租金交付方式见合同。
四、有意参加竞标的可于2021年8月3日至8月9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2:30~5:00,携带相关资料(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原件)到揭西县塔头镇塔头村第二股份合作社索取竞标详细资料。
五、竞投意向人请于2021年8月8日至8月9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2:30-5:00,携带相关资料到塔头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相关手续。(为方便群众办事,特派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到揭西县塔头镇塔头村第二股份合作社为村民办理相关手续)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凡企业法人竞标,须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复印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个体竞标,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法人、其他组织非法定代表人、个体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3)竞投保证金交纳凭证(村委收据)申请人必须在2021年8月9日前将竞投保证金缴纳到揭西县塔头镇塔头村第二股份合作社。
六、竞投意向人接受塔头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中心审查合格后,于2021年8月10日上午10:00时前,携带竞投资料到塔头镇交易中心参加竞标。
七、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吴锦俊 联系电话***
塔头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
联系人:郭武胜 联系电话***
揭西县塔头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8月3日